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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新余市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发布:2011-07-1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按照省人保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88号)、《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余府发[2008]3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使2011年新余市招聘教师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面试组织机构
  1.成立新余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市教育局、市人保局、市编委办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纪委干部室、市教育局人事科、市人保局事业单位管理人事科、市编委办二科相关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面试考务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
  2.建立考官队伍。在市纪委监察全程监督下在省内兄弟地市选调面试考官,每个面试考场由5-7名考官组成,其中主考官1名。面试考官选调原则:面试主考官由各学科省市学科带头人或校领导担任,考官由各层次各学科高级教师或学科市骨干以上教师担任。
  3.建立工作人员和监察员队伍。每个面试考场设计分员、监察员、计时员各1名,候考室设工作人员1名,备课室设工作人员1名,候分室设工作人员(联络员)1名,工作人员由市人保局、市教育局派员担任,监察员由市纪委派员担任。
  二、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面试对象
  根据《2011年新余市招聘教师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公告》通过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的人员。
  四、面试时间:2011年7月20日上午7:30
  五、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六、面试形式
  根据《暂行办法》要求,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岗位(以下简称特殊岗位)的面试采用现场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其中教案10分、说课30分,专业技能测试60分(内容详见《考生须知公告》);
  其余岗位(以下简称普通岗位)面试采用现场说课、教材教法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其中教案10分、说课50分,答辩40分。
  七、面试程序
  (1)报到、候考。考生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带好面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面试地点。面试考生7:30分前到达面试考点由联络员引导进入相应考场侯考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2)抽签。考生进入侯考室后,候考室工作人员在监察员的监督下负责本考场考生面试顺序抽签,考生签名后当场密封《面试抽签表》,监察员联络员共同署名后送交考务办监察。待本考场全部面试完毕后,联络员到考务办领取抽签表交监察员拆封并还原姓名,最后与面试评分表等材料一道封存。
  (3)备课。考生全部进场后,外地评委在市纪委监察员全程陪同下到达面试考场,并在考场监察员监督下当场命题、密封,监察员领取密封考题后到候考室与考生当场确认并签字。备课正式开始,1号考生进入备课室,在评委给出的三个命题中抽签决定本考场本学科说课内容,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60分钟。2号考生在1号考生备课10分钟后,进入备课室备课,以后依此类推。备课完成后,考生在《备课时间登记表》签字,在联络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考生进入面试室后板书说课课题后开始说课,说课结束后讲稿上交工作人员供评委评分备查。
  (4)面试。普通岗位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说课8分钟、答辩2分钟),由计时员控制时间,考生说课过程中,考官评分按测评要素评分,面试总分为100分,评分打整数。如考生说课时间达到8分钟,计时员应立即宣布“时间到,停止说课”,考生应停止说课进入答辩环节。
  特殊岗位面试分说课、专业技能测试。其中音乐岗位面试时间为20分钟,体育、美术、计算机岗位说课时间为10分钟,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60分钟,美术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150分钟。
  (5)公布成绩。面试完毕,监察员将考生引导到侯分室等侯宣布面试分数,同时将下一位考生引导到面试室。此过程中,计分员收集各考官已评分的评分表,在考官组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的平均分即为该面试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监察员核分后计分员打印《面试成绩表》,主考、工作人员签名后交联络员。联络员到候分室将《面试成绩表》与考生见面并签名后,引导考生离场。
  八、计分办法
  (一)按照《江西省201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
  (二)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同一岗位多个考场面试成绩的计算:为消除同一岗位多个考场之间因其它因素给考生造成的打分差异,做到公平合理,参照公务员考试方案,同一岗位多个考场考生的面试成绩需乘一个加权系数,即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本职位总平均分÷该考场平均分)×该考生面试分数。
  九.体检、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笔试、面试的折合总成绩)确定体检(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标准执行)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笔试的分数高低,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合格者,根据公布的用人学校招聘计划,按照高考填报志愿方式,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双向选择。若双向选择不成功且不接受组织调剂者视为放弃聘用,差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
  十、其它事项
  (一)面试工作过程严格按《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市纪委监察工作人员参与全过程并实行监督。
  (二)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均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新余教育城域网进行公布。
  (三)经批准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反映,按《暂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咨询电话:0790-6435568、6736068、6736011
  本方案由新余市教育局、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0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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