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西省政法干警家庭困难考生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办法
拟享受减免费用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缴费。
办理时间:2011年8月9日-2011年8月10日
办理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一楼办事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791-831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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