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中取消及改报职位公告
根据《江西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录用公告》,现将本次报名中人数不足5人的职位予以取消(见附件),报考了这些被取消职位的考生,请在8月17日8:00至18:00上网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培养学历层次应与原报考职位相同(即考试科目不发生变化),同时必需符合改报职位的资格条件。改报职位仍按诚信报考原则进行,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逾期不改报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附件:取消职位情况表
附件:取消职位情况表
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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