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塘镇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我镇新型社区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0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1965年10月1日至1993年9月30日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公民。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敢于创新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等招录程序与南昌县2011年第二批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同步进行(详情查看《南昌县2011年第二批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公告》)。但开考比例不受公告限制,视报名情况由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确定。
四、待遇
受聘人员实行编制外合同管理。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月工资66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享受莲塘镇原有社区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南昌县莲塘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1965年10月1日至1993年9月30日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公民。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敢于创新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等招录程序与南昌县2011年第二批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同步进行(详情查看《南昌县2011年第二批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公告》)。但开考比例不受公告限制,视报名情况由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确定。
四、待遇
受聘人员实行编制外合同管理。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月工资66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享受莲塘镇原有社区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南昌县莲塘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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