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公告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进一步优化我县科级领导班子结构,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一批科级领导干部。江西公务员考试网(www.jxgwy.com.cn)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公开选拔科级领导职位共19名,其中正科级职位2名:县委政研室主任、县优化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主任各1名;副科级职位17名:县委人才办副主任、县文明办副主任、县政府办(法制办)副主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县商务局副局长、县环保局副局长、县水利局副局长、团县委副书记、县妇联副主席、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县规划设计院副院长、县妇保院副院长、县第七中学副校长、县项目办主任、县公路站站长、县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办公室主任各1名。
二、报考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外,还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第一学历全日制中专以上,现有学历大学专科以上。
2、报考正科级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任副科级职务两周年以上。报考副科级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团县委副书记、县妇联副主席年龄在28周岁以下;县环保局副局长、县水利局副局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县规划设计院副院长、县妇保院副院长、县第七中学副校长、县公路站站长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职位可放宽至40周岁。
3、参加工作两周年以上,近两年考核结果称职(合格)以上。
4、县委政研室主任、县优化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主任、县委人才办副主任、县政府办(法制办)副主任、县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办公室主任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县妇联副主席须是女性。
5、县委政研室主任、县委人才办副主任、县文明办副主任、县政府办(法制办)副主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县商务局副局长、县环保局副局长、县水利局副局长等8个职位须具有公务员身份,团县委副书记、县妇联副主席等2个职位须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
6、身体健康。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具备任职资格或晋升职务资格者不得报考。
(二)职位要求条件
除县优化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主任、县委人才办副主任、县文明办副主任、团县委副书记、县妇联副主席、县项目办主任等6个职位外,以下13个职位还须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
1、县委政研室主任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党政管理、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学、哲学、逻辑学等哲学政治学类和汉语言类专业毕业。
2、县政府办(法制办)副主任
现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法律等法学类专业毕业,从事或曾经从事政法、法律工作两年以上。
3、县统计局副局长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统计学、计划统计、经营计划与统计、统计与概算等数学与统计类,以及会计、金融、计算机等专业毕业。
4、县商务局副局长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冶金工程和国际贸易、国际商务、商务策划管理、公共关系等专业毕业。
5、县环保局副局长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水排水工程等环境科学类专业毕业。从事或曾经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6、县水利局副局长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灌溉与排水技术、河务工程与管理、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务管理等水利类专业毕业。从事或曾经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7、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排水、工程管理、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预决算等建筑建设类,以及经济管理类专业毕业。
8、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管理、经济与金融、国际金融等财政金融类专业毕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或曾经从事金融工作两年以上。
9、县规划设计院副院长
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园林规划、道路规划、土地规划等城建规划类专业毕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或曾经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10、县妇保院副院长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妇幼保健等医学类专业毕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县卫生局机关股级干部、副科级以上医院中层以上干部、基层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及相当职务工作经历两年以上。
11、县第七中学副校长
具有中学教师资格、中级以上职称;具有县教育局机关股级干部、县直中学中层干部、农村中学(含初中)副校长以上及相当职务工作经历两年以上。
12、县公路站站长
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道路交通工程、道路、桥梁、隧道、渡河工程等建筑建设类专业毕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或曾经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13、县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办公室主任
现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管理、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新闻类、汉语言类专业毕业。从事或曾经从事县级以上(含县级)新闻宣传工作两年以上。
以上报考资格中有关年龄及任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1年11月30日。
三 、公选程序
公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社会调研、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和任前公示、任命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市、县网络媒体,以及向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发布公开选拔公告,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选拔范围、资格条件、公选程序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9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方式:报考者请登陆发布公告的相关网站,下载《于都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好后,于报名时间持以下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①《于都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及复印件各一份;③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及电子照片;④报考有身份要求职位的,须同时提交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不含有关证件、证书原件)不予退还。报考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按照报考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选全过程。每个职位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该职位公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1,个别职位因特殊需要,经县公选领导小组决定可放宽到5:1,低于该比例的,该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逾期不改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012年1月4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现场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1月7日,笔试地点设在于都县(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公选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卷面总分各为100分,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对外公告。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5%的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社会调研
按照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45%的计分方式,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社会调研入闱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对入闱人选安排5天时间,根据所报考职位和专业,到拟任职单位或其它相关乡镇、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并撰写出与报考职位和专业紧密结合的调研报告。组织相关评委对调研报告进行评审,并综合给出评分。社会调研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10%。
(六)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45%+调研报告×10%的计分方式,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对外公告。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七)研究决定和任前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成绩、社会调研成绩和考察情况,先由县公选领导小组对考察人选的排位进行研究,再由县委组织部按照干部任用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经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产生的拟任职人选,在于都县党务公开网、于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任命
拟任职人选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用手续;确有影响任职问题的,由县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照干部任用程序进行复议,取消任职资格,职位空缺后不再递补。对已入闱考察但未确定任职,且愿意到于都工作的专业型干部,纳入于都人才库管理,列为后备干部,作为补充专业型领导干部的重要来源。
对公选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期间享受同等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履行任职手续。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有关本次公开选拔的未尽事宜,由于都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6232021、6333610
于都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2月
一、选拔职位
公开选拔科级领导职位共19名,其中正科级职位2名:县委政研室主任、县优化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主任各1名;副科级职位17名:县委人才办副主任、县文明办副主任、县政府办(法制办)副主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县商务局副局长、县环保局副局长、县水利局副局长、团县委副书记、县妇联副主席、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县规划设计院副院长、县妇保院副院长、县第七中学副校长、县项目办主任、县公路站站长、县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办公室主任各1名。
二、报考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外,还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第一学历全日制中专以上,现有学历大学专科以上。
2、报考正科级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任副科级职务两周年以上。报考副科级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团县委副书记、县妇联副主席年龄在28周岁以下;县环保局副局长、县水利局副局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县规划设计院副院长、县妇保院副院长、县第七中学副校长、县公路站站长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职位可放宽至40周岁。
3、参加工作两周年以上,近两年考核结果称职(合格)以上。
4、县委政研室主任、县优化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主任、县委人才办副主任、县政府办(法制办)副主任、县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办公室主任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县妇联副主席须是女性。
5、县委政研室主任、县委人才办副主任、县文明办副主任、县政府办(法制办)副主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县商务局副局长、县环保局副局长、县水利局副局长等8个职位须具有公务员身份,团县委副书记、县妇联副主席等2个职位须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
6、身体健康。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具备任职资格或晋升职务资格者不得报考。
(二)职位要求条件
除县优化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主任、县委人才办副主任、县文明办副主任、团县委副书记、县妇联副主席、县项目办主任等6个职位外,以下13个职位还须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
1、县委政研室主任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党政管理、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学、哲学、逻辑学等哲学政治学类和汉语言类专业毕业。
2、县政府办(法制办)副主任
现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法律等法学类专业毕业,从事或曾经从事政法、法律工作两年以上。
3、县统计局副局长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统计学、计划统计、经营计划与统计、统计与概算等数学与统计类,以及会计、金融、计算机等专业毕业。
4、县商务局副局长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冶金工程和国际贸易、国际商务、商务策划管理、公共关系等专业毕业。
5、县环保局副局长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水排水工程等环境科学类专业毕业。从事或曾经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6、县水利局副局长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灌溉与排水技术、河务工程与管理、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务管理等水利类专业毕业。从事或曾经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7、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排水、工程管理、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预决算等建筑建设类,以及经济管理类专业毕业。
8、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管理、经济与金融、国际金融等财政金融类专业毕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或曾经从事金融工作两年以上。
9、县规划设计院副院长
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园林规划、道路规划、土地规划等城建规划类专业毕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或曾经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10、县妇保院副院长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妇幼保健等医学类专业毕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县卫生局机关股级干部、副科级以上医院中层以上干部、基层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及相当职务工作经历两年以上。
11、县第七中学副校长
具有中学教师资格、中级以上职称;具有县教育局机关股级干部、县直中学中层干部、农村中学(含初中)副校长以上及相当职务工作经历两年以上。
12、县公路站站长
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道路交通工程、道路、桥梁、隧道、渡河工程等建筑建设类专业毕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或曾经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13、县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办公室主任
现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管理、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新闻类、汉语言类专业毕业。从事或曾经从事县级以上(含县级)新闻宣传工作两年以上。
以上报考资格中有关年龄及任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1年11月30日。
三 、公选程序
公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社会调研、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和任前公示、任命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市、县网络媒体,以及向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发布公开选拔公告,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选拔范围、资格条件、公选程序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9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方式:报考者请登陆发布公告的相关网站,下载《于都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好后,于报名时间持以下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①《于都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及复印件各一份;③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及电子照片;④报考有身份要求职位的,须同时提交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不含有关证件、证书原件)不予退还。报考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按照报考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选全过程。每个职位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该职位公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1,个别职位因特殊需要,经县公选领导小组决定可放宽到5:1,低于该比例的,该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逾期不改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012年1月4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现场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1月7日,笔试地点设在于都县(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公选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卷面总分各为100分,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对外公告。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5%的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社会调研
按照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45%的计分方式,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社会调研入闱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对入闱人选安排5天时间,根据所报考职位和专业,到拟任职单位或其它相关乡镇、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并撰写出与报考职位和专业紧密结合的调研报告。组织相关评委对调研报告进行评审,并综合给出评分。社会调研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10%。
(六)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45%+调研报告×10%的计分方式,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对外公告。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七)研究决定和任前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成绩、社会调研成绩和考察情况,先由县公选领导小组对考察人选的排位进行研究,再由县委组织部按照干部任用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经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产生的拟任职人选,在于都县党务公开网、于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任命
拟任职人选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用手续;确有影响任职问题的,由县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照干部任用程序进行复议,取消任职资格,职位空缺后不再递补。对已入闱考察但未确定任职,且愿意到于都工作的专业型干部,纳入于都人才库管理,列为后备干部,作为补充专业型领导干部的重要来源。
对公选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期间享受同等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履行任职手续。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有关本次公开选拔的未尽事宜,由于都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6232021、6333610
于都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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