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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江西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练习20

发布:2012-01-2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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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目前,我国采用三角形符号作为塑料回收标志,一般标在塑料瓶底。三角形标志里面的数字表示该塑料瓶是否可以循环使用。当数字大于等于(   )时表示该塑料瓶可以循环使用。
  A.5               B.4             C.3             D.2
  92.中国的英文名称“CHINA”的小写就是“瓷器”的意思,“CHINA”的英文发音源自景德镇的历史名称“昌南”,并以此突出景德镇瓷器在世界上的影响和地位。
  以下不属于景德镇四大传统名瓷的是:
  A.青花             B.白瓷           C.玲珑               D.粉彩
  93.陈某、王某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陈某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陈某独自将房屋以市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94.在下列太阳系行星中,距太阳最近的是:
  A.水星            B.地球         C.火星           D.土星
  95.王某潜入某工厂仓库盗窃,将仓库货物(价值2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一会儿翻墙出去再捡,偶尔经过此处的刘某发现该货物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0分钟后,王某来到院墙外,发现货物已无踪影。对于王某、刘某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盗窃罪(既遂)
  B.王某和刘某成立盗窃罪共犯(既遂)
  C.王某成立盗窃罪(既遂),刘某成立侵占罪
  D.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侵占罪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91.A。【解析】:目前,我国采用三角形符号作为塑料回收标志,一般标注在瓶底。三角形里边有1-7七个数字,每一个数字代表不同的材料,如果制品是由几种不同材料制成的,标示的则是主要材料。只有标识为5-7的塑料瓶才可重复使用。
  92.B。【解析】:景德镇有四大传统名瓷:青花瓷、粉彩瓷、颜色釉瓷和玲珑瓷。
  93.B。【解析】:本题既涉及婚姻法的夫妻共同财产,又涉及了物权法的不动产物权。本题中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陈某和王某享有平等的处分权,陈某处分房屋产权必须经王某同意,因此陈某与丙订立的买卖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陈某和丙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
  94.A。【解析】:太阳系中行星按照由近及远的顺序排列为: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之前的冥王星被划为矮行星,从太阳系九大行星中被除名。
  95.C。【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既遂的通说认为,财物离开占有人的实际控制即构成盗窃罪既遂,本案中,王某已经将价值2万元的货物窃得,并扔出墙外,此时,该财产已经离开了占有人的实际控制范围,因此,王某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所以可以排除A项和D项。关于刘某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不属于自己的货物(发现无人看管视为是遗忘物)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本题正确答案是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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