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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试点范围将稳步扩大

发布:2012-01-3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记者从国家公务员局获悉,我国在2011年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将扩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试点范围。
  我国的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据了解,国家公务员局已在深圳市行政机关全面开展了公务员分类管理试点;在税务系统开展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会同公安部等开展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试点。2010年以来,先后启动了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近100万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26万余名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实行了新的警员职务序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兼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指出,我国将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今年稳步扩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试点范围。尹蔚民指出,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为“条条大路通罗马”,实现了分通道发展;变粗放式管理为精细化管理,提高了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变向上看为向下走,稳定、充实和加强了基层公务员队伍。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今年,我国将深入研究公务员分类管理面临的重点和难点。
  尹蔚民表示,特别是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职位职责规范、职务序列以及后续的“进”“管”“出”管理办法;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位范围、职位职责确定、工作业绩和能力评定标准,要处理好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关系。
  据介绍,今年我国将稳步扩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试点,抓紧研究启动税务、海关、证监等系统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试点,科学确定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位实施范围,继续推动公务员分类管理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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