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特点解读
此次政法干警考试计划招录培养11621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11143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478人。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6日,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28日,面试时间为2012年10月中旬。
从实施意见我们不难看出, 2012年试点工作方案是对2010及2011年试点工作的一个推进,现江西公务员考试网(www.jxgwy.com.cn)就为广大考生详细分析下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的具体特点:
【特点一】考试内容变化不大
笔试向来都是考生最关注的,2012年的笔试具体内容与2011年保持一致,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共科目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考试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虽然新的考试大纲暂未公布,但根据经验,2012年的考试大纲整体上会与2011年考试大纲(http://www.jxgwy.com.cn/2011/0815/8441.html)保持一致。考生可依据2011年考试大纲进行备考。
【特点二】减少对退役士兵的招录人数
2012年试点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在2012年的试点方案中,招录对象明确规定为“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12年试点计划招录培养11621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11143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478人。其中,法院系统1022 人,检察系统523人,公安系统9863人,司法行政系统213人;共招收硕士研究生724人,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5733人,专科生5164人。
比较2010年和2011年的试点方案,可以很明显看出: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人数比2009年约下降了五分之一,主要体现在面向退役士兵的招录人数的减少以及取消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招考人数。
【特点三】10%用于招录“四项目”人员
在2012年试点方案中明确指出,“各地应拿出招录计划的10%,专门用于招录“四项目”(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列入专门计划的“四项目”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特点四】政策倾斜条件特别艰苦的地区
2012年试点方案中明确指出“对中、西部一些“老、少、边、穷”和条件特别艰苦的地区,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合理设置职位资格条件,切实解决这些地方基层政法岗位“招不到”和“留不住”的问题。”
政府对西部偏远地区的招录工作作出政策倾斜,体现了政府 “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指导思想。同时,这也为考生报考提供了一个有利信息:选报有政策倾斜的职位,报考竞争激烈程度相对较低,录取几率相对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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