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余市第三季度事业单位招聘通告(分宜县)
新余市2012年第三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分宜县)
根据《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余府发[2008]3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保厅《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设区市统一组织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493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分宜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1名(县编办已核准编制)。江西公务员考试网(www.jxgwy.com.cn)现将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二)有专业分类的参照江西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 江西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doc
(三)报名人员已通过各类资格证的考试或评审,但是未颁证,由颁证机关出具证明也可报名,但进入考察环节时,还不能出具有效资格证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 23日至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分宜县行政中心225室。联系电话:1897908063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表请自行下载,按要求如实填写。附表: 新余市2012年第三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分宜县)报名表.doc
(四)报名费:100元/人(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253号)。2012年7月28日领取准考证时,收取报名费。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7月23日至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分宜县行政中心225室。
3、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所有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所学专业依据毕业证书所载明专业认定,如出现专业名称相同等特殊情况,则依据学位证书和开设课程认定。要求大类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明专业须在大类专业范围内。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择业代理协议书。岗位所要求的英语等级证、执业医师证等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②新余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须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③报名表(网上下载)。④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时间从毕业后并取得该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后开始计算)。⑤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⑥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后,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递补,其它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笔试及面试
所有岗位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7月 29日上午。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2年7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05室。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内容:见《新余市2012年第三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目录(分宜县)》。
(二)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4、领取《面试通知单》地点:另行通知。
六、计分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七、开考比例
招考名额与报考人员的比例达到1:5以上(含)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八、体检、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笔试、面试的折合总成绩)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其标准执行)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笔试的分数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其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二)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
九、其它事项
(一)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面试工作过程严格按《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市纪委监察工作人员参与全过程并实行监督。
(二)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均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和江西新余人才网进行公布。
(三)经批准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反映,按《暂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四)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岗位咨询电话:18979080630
本通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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