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面试比例公告
抚州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比例公告
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笔试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公开招聘在5个及以下岗位的,面试(专业测试)比例为1:3,公开招聘在6个到10个之间岗位的,面试(专业测试)比例为1:2.5,公开招聘在11个及以上岗位的,面试(专业测试)比例为1:2,最后一位入闱面试人员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进入面试。特殊岗位的招聘,如达不到本公告要求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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