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九江市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副科级干部公告
九江市2012年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的通知》(赣组字〔2012〕9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全市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江西公务员考试网(www.jxgwy.com.cn)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名额和职位
从全市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11名乡镇副乡镇长提名人选。
二、公开选拔人选的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35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2008年、2009年、2010年全省统一组织选聘到我市农村基层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3、在村工作2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其中,已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近2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选拔: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使用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9月8日上午9时至9月10日下午17时。
2、报名地点:现任职村或原任职村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任职村或现任职村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推荐信、县(市、区)委组织部期满考核等次证明,以及《九江市2012年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人员报名表》和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开选拔名额与报名人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
(二)资格审查
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按照公开选拔条件进行资格预审,9月11日前统一报市委村建办复审。考生于9月15日到市委村建办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9月16日。笔试主要依据《党政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结合公开选拔职位特点进行命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环节实行加分制。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表彰或获奖加分)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和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九江党建网》公布。
(四)面试
9月22日。参加面试人员于9月21日到市委村建办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主要依据《党政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结合公开选拔职位特点进行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五)成绩汇总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照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九江党建网》公布。
(六)体检
(七)组织考察
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进行。考察结束后,综合总成绩和考察情况,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确定1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提名人选。
(八)公示
对提名人选在其工作的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考察和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经调查认定影响任用的,取消其资格。
(九)任职
市委组织部将提名人选推荐给县(市、区)委(除浔阳区、共青城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各1名,纳入乡镇领导班子人事安排建议方案,经县(市、区)委常委会研究后,到乡镇依法律程序任职。
四、有关事项
1、选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的人员须继续在村(社区)工作2至3年。
2、笔试成绩加分要求。担任村官后到2012年8月31日期间,获国家级表彰的,加7分;获省部级表彰的,加5分;获省委、省政府部门及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3分;获市委、市政府部门及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2分;各级组织部门表彰视同于同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加分;目前在村担任村(社区)“两委”主官的,加3分。加分只限一项,就高不就低,加分因素要公示(表彰时间及文号)。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村建办负责解释。公选联系电话:0792-8211839。
附件:九江市2012年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中共九江市委组织部
九江市2012年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 年 月 |
近期2寸免冠 正面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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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出生地) |
民 族 | 选聘服 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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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入党(团) 时 间 |
健 康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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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 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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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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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个人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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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 地受何 种奖励 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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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考 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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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委组织部资格预查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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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村建办审查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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