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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昌市政法干警招录体检通知

发布:2012-11-2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南昌市2012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体检通知
  现将南昌市2012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11月30日
  二、集合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于当日8:00时前准时在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门诊大厅门口(迎宾北大道388号)集中,未经同意无故缺席考生视为放弃,不再补检。
  三、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290元(含医院收取体检费用及租车、早餐等费用),体检当日早上不吃早餐(空腹参加检查)。体检现场不允许携带和使用呼机、手机、电话等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注:根据《江西省2012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录用公告》规定:“面试及体能测试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附:南昌市2012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体检名单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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