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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高新区公共工程审核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3-05-07 13:33:4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经市政府批准,新余高新区公共工程审核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新余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办法

    ⒈报名时间:2013年4月16日8:00至2013年4月30日18:00

    ⒉报名电话:0790-6860799

    报名电子邮箱:xygxqzp@163.com(报名表见附件2)

    联系人(资格初审):杨志坚  手机:13517901690

    通信地址:新余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人事局  邮编:338004

    ⒊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

    三、资格复查

    由市、区人保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⒈现场资格复查时间和地点:2013年5月6-7日,地点:长沙(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2套复印件(A4纸复印)。②报名表(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工作时间从毕业后并取得该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后开始计算)。③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⒊所学专业依据毕业证书所载明专业认定,如出现专业名称相同等特殊情况,则依据学位证书和开设课程认定。要求大类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明专业须在大类专业范围内。

    ⒋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后,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其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根据《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分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三个环节。笔试报考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必须达到5∶1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⒈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知识等),笔试时间:2013年5月8日上午9:00,笔试地点:长沙(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内容:工程造价实例分析。专业测试时间:2013年5月9日上午9:00,专业测试地点:长沙(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进入面试。

    ⒊面试

    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3∶1的比例,根据折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40%)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入闱。低于3∶1比例的,取消或递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2013年5月10日,面试地点:长沙(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⒋计分办法

    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所有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位。

    五、体检、考察

    ⒈根据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岗位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专业测试、笔试的分数高低,确定体检人选。

    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⒊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公示。

    六、聘用、待遇

    ⒈经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合格者,办理聘用(调入)手续(实行人事代理需说明)。

    ⒉新拟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服务不少于三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和到区外单位报考(国家有规定的除外)。

    ⒊聘用人员除享受前款待遇外,单位另行补助每人每月住房补贴500元,生活补贴1500元。

    七、其它事项

    ⒈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工作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⒉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工作过程严格按《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参与全过程并实行监督。

    监督电话:0790-6668563(市纪委第三纪工委)

    0790-6861659(高新区监察分局)

    ⒊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新余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 新余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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