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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启事

发布:2013-05-28 13:51:0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力量,提升新闻宣传工作和检察信息工作水平,我院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南昌高新区检察院文秘、新闻宣传、信息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身体健康,年龄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新闻或相关专业毕业,文字表达能力强,在报刊上发表过作品。

    (四)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人员待遇

    (一)招聘人员为聘用制工作人员,三年一聘。

    (二)每人每月底薪1800元,绩效奖励每月按一定上稿量计酬,年收入35000元左右(含福利等,具体以面谈签订合同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9日至2013年4月3日。

    2、报名地点:南昌高新区检察院政治处(地址:南昌高新区高新七路192号人才中心大厦四楼)。

    3、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作品原件、复印件,到报名点现场报名。联系人:陈丽,联系电话:0791—88198260、88198301。如遇周末,需咨询者,请联系QQ48927258。

    (二)资格审查:由院政治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时间:4月8日上午

    2、笔试地点:南昌高新区人才中心四楼教室

    3、笔试内容:命题作文

    (四)面试(占总成绩的40%)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并由本院领导和相关专家对入闱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

    1、面试时间:4月10日上午

    2、面试地点:南昌高新区人才中心四楼教室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折算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后,由本院政治处组织政审。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组织考察合格者,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月底薪1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发稿数量未达到规定数量或违反院规章制度的),予以解聘;试用合格者,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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