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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海关关于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安排的补充通知

发布:2013-06-09 14:06:5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现将拉萨海关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一、面试报到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面试报到及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2月21日上午9:30—12:30,下午15:00—17:00。

    (二)面试报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44号 京川宾馆。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2012年2月22日-23日(周三至周四)上午8:30、下午13:30,请各位考生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进入候考室(上午8∶00前、下午13∶00前),在当天8:20或13: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44号 京川宾馆。

    三、考察和体检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按照有关规定,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四舍五入),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的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

    四、面试后将按规定组织体检。由体检医院按岗位需求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体检项目并收取体检费用(预计约500元)。

    五、报考缉私警察职位考生待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

    六、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本人需携带在拉萨海关门户网站上公布的《拉萨海关关于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所要求提供的材料至报到地点交海关工作人员,缺少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请留意检查自己的材料是否齐备。

    (二)面试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社会在职人员为工作证或其他工作证明原件)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核对。

    (四)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若有作弊行为,即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

    (五)请各位考生妥善安排时间、行程,注意安全,确保按时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面试。

    (六)期间,请确认参加面试考生务必保证通讯畅通,如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或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知报考海关。如因考生原因导致联系不畅,所造成的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京川宾馆乘车路线及电话

    1、机场-京川宾馆:机场大巴至市内终点站岷山饭店;向南步行3分钟至滨江西路南门大桥公交站;乘82路至一环路西一段;下车过街到京川宾馆。

    2、火车北站-京川宾馆:乘27路或11路至一环路大石路口至京川宾馆。

    3、京川宾馆总机:028-87012356。

    八、拉萨海关面试工作人员联系人及电话:

    王  琦:0891-6283207,15889018917;

    刘香龙:0891-6283212,15889080799。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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