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安县县直医疗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县县直医疗单位卫生队伍结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经吉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吉安县县直医疗单位决定面向省部属高等院校招聘卫技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至3月30日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应历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85年7月30日之后出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3年7月30日之后出生)。
3、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临床专业为985和211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麻醉、影像、中医肛肠、儿科等紧缺专业为二本及以上院校优秀本科以上毕业生。医学研究生不限专业。
4、专业:招聘岗位均需专业相应对口。详见附件1:2013年吉安县县直医院招聘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
5、招聘对象2013年8月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士(硕士)学位证书。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者下载《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并真实提供在校成绩、排名等相关资料通过Email于3月30日前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简历发至jaxwsjrsg@163.com,联系人:卫生局肖春兰,电话:8442126,13970665804。县人民医院黄宝根,电话:13766276866,县中医院肖东明,电话:13807964061,县妇保院王洪喜,电话:13607963609。考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等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资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四、面试考察:
1、时间:2013年3月30日至4月10日由县卫生局、用人单位、人保局和纪委等部门组成招聘小组,赴有关院校面试考察。
2、内容:重点考察应聘对象在校期间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健康状况等,并由用人单位会同院校现场面试毕业生“三基”水平(即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并互动提问交流。面试时应考者应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毕业证等,以备验证。
五、聘用:招聘工作小组(含卫生、用人单位、人保、纪检及学校相关人员)根据考生综合表现确定是否录用,对拟录用人员由单位与其本人签订初步聘用协议。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六、办理手续
凡被初步聘用的毕业生,毕业前由聘用单位安排试用三个月,发放一定生活补贴。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报县政府批准,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由人保局、编办、卫生局、财政局负责办理聘用、上编、工资、人事代理等手续。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2013年吉安县县直医疗单位招聘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
2、吉安县县直医疗单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吉安县卫生局
吉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