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赣州市气象部门第二次编制外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批复,赣州市气象部门决定编制外公开招聘9名气象业务、科技服务、自动站维护等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用工单位:会昌县局
拟聘数:1
拟聘岗位:科技服务
聘用具体条件
(1)应届大专毕业生;
(2)具有防雷“设计、施工证”。岗位职责:参与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工程检测、安装与竣工验收;参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办气象科技服务各项日常事务和领导临时分配的其它工作。待遇:基本工资与在编在岗同类人员相同;津补贴与福利为在编同等人员的40%至60%;享受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用工单位:上犹县局
拟聘数:1
拟聘岗位:自动站维护
聘用具体条件
(1)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相应上岗证。
岗位职责
(1)负责本局区域站的实时运行监控任务,负责区域站定期维护维修工作。及时掌握区域站的故障站点情况。
(2)负责一般性故障的维修,做好基础设施维护、防雷检定检测以及设备定期校准、交纳通讯费等工作,并按要求储备备件。协助省大气探测技术中心和市局大探分中心做好现场维修工作。
(3)负责建立本站内区域站相关档案。
(4)承担技术保障工作。
待遇:
1、合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间工资为800元。
2、试用期满:基本工资与在编在岗同类人员相同;加班工资与编内在职人员同等,其余的各种补贴、福利均按在编正式人员的50%发放;享受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用工单位:瑞金市局
拟聘数:1
拟聘岗位:科技服务
聘用具体条件
(1)防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相应上岗证。岗位职责:参与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工程检测、安装与竣工验收;参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办气象科技服务各项日常事务和领导临时分配的其它工作。待遇:基本工资参照专业技术职称工资标准按照相同的工资政策正常晋升;其他津补贴及福利待遇享受用人单位在编同等人员的50%。享受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用工单位:全南县局
拟聘数:1
拟聘岗位:综合业务
聘用具体条件
(1)大气探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相应上岗证。
岗位职责
1、负责观测与预报解释应用工作;
2、负责传输气象观测信息和预报预警信息发布;
3、负责完成地面、农业气象与生态观测资料的输录、预审、整编等工作;
4、负责观测仪器设备及其它器材的清理、维护工作;
5、负责观测场地的维护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
6、其他。待遇:基本工资与在编在岗同类人员相同;津补贴与福利为在编同等人员的40%至60%;享受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用工单位:寻乌县局
拟聘数:1
拟聘岗位:地面测报
聘用具体条件:
(1)气象类或防雷大专及以上学历;
(2)相应上岗证。
岗位职责
1.执行遥测站观测规范和各项技术规定,完成班内各项任务,按时取准取全第一性气象资料并按规定提供气象情报,做好气象情报服务工作。
2.服从领导,积极完成领导分配的其它各项工作。待遇:基本工资与在编在岗同类人员相同;津补贴与福利为在编同等人员的40%至60%;享受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用工单位:大余县局
拟聘数:1
拟聘岗位:综合业务
聘用具体条件
(1)气象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相应上岗证。
岗位职责:执行地面观测和预报值班制度,认真维护好气象仪器设备,做好地面观测与气象预报服务工作,服从安排,积极完成领导分配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待遇:基本工资与在编在岗同类人员相同;津补贴与福利为在编同等人员的50%;享受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用工单位:宁都县局
拟聘数:1
拟聘岗位:综合业务
聘用具体条件
(1)大气探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相应上岗证。
岗位职责
1、认真履行地面观测员职责;
2、认真履行预报服务人员职责;
3、遵守单位其他规章制度。
待遇:基本工资与在编在岗同类人员相同;津补贴与福利为在编同等人员的50%;享受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用工单位:崇义县局
拟聘数:1
拟聘岗位:科技服务
聘用具体条件
(1)防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相应上岗证。
岗位职责:坚持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团结一致,进一步拓宽气象服务、电视天气预报广告服务、防雷服务领域,积极寻求新的增长点。完成本人的业务任务、创收目标,严格执行本局考核办法和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超额完成下达创收任务为奋斗目标
待遇:基本工资与在编在职同类人员相同,按照相同的工资政策正常晋升;其他津补贴及福利待遇享受用人单位在编同等人员的40%。所有劳动报酬按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的相同机制进行考核,由用人单位发放。
用工单位:崇义县局
拟聘数:1
拟聘岗位:基本业务
聘用具体条件
(1)气象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相应上岗证。岗位职责:在局领导的带领下,服从安排,认真学习业务,苦练基本功,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业务质量。做好本职工作,执行本局考核办法,遵守局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本人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各项工作全部达标
待遇:基本工资与在编在职同类人员相同,按照相同的工资政策正常晋升;其他津补贴及福利待遇享受用人单位在编同等人员的40%。所有劳动报酬按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的相同机制进行考核,由用人单位发放。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4—2012年12月21日;
2.报名地点:赣州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0797-8122544、15297720447。联系人:杜春泉;
3.报名时需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上岗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张,招聘报名表一份。招聘表格可自行登录gzsqxjrsk@163.com(密码07978122544)邮箱下载;
4.已经在气象部门实习半年以上人员,需台站提供实习期鉴定。
三、考试
由赣州市气象局组织考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
(1)考核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所需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
(2)考核应聘人员考虑问题的思维能力与水平;
(3)考核应聘人员对做好气象业务服务工作的基本思路。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对招聘职位出现实际参试人数为计划数1:1时,考生分数应达到70分才能进入体检。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报名情况、考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如体检不合格,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聘用
经体检合格,报经市气象局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气象局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
六、要求
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男45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聘用前已经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同等条件下,具有气象台站工作经历者优先。
4.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不予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5.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在气象台站实习时间达半年以上人员,凭所在单位出具的实习鉴定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试用期。
6.本次编外人员聘用期三年。
赣州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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