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2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职位代码及名称
面试最低成绩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0601482001 办公室档案管理科员
107.7
482232392310
杨骊婧
482234066118
闫少军
482236281010
郑 姣
482244180602
谢文程
482271600608
田 静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2年2月23日下午1:30。
候考地点: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具体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38号,长沙火车站售票厅对面,国储电脑城后面。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13:00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顺序抽签,并签订保密承诺书。13:20未到者,将按国家公务员局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考生请准备好资格审查资料: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等)、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学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考生)、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公共科目考生准考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考生,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考生,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对于在职考生,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2.2月17日前,考生将以上资料传真到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初审(传真号码:0731—84127305)。
3. 2月23日上午9:00 -11:00,考生将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及1寸彩色证件照4张(报名时用的照片)交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复审。
4.资格审查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审查结果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面试确认:
请参加面试考生在2月17日前发送确认邮件到hncbwzglj@163.com,邮件名称为“xxx(考生名字)确认参加(不参加)面试”,邮件内容为“xxx(考生名字)确认准时参加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面试,并填写手机号码、准考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
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在2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我局,并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放弃声明需注明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同时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传真至我局劳动人事处。放弃考试资格又不告知的,或者首先确认参加考试又未在2月17日前提交放弃声明的,按照有关规定,我局将考生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录在案。
五、体检和考察
1.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超过1:3(含)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等额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的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60分的,不再进入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省人事厅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体检合格者,由我局组织考察工作小组进行考察。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应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任何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若有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录在案。
2.面试期间,考生交通、食宿及其它由考生自理,请提前安排好行程。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
3.我局考试录用公务员咨询电话:0731-84167133,84127305(传真)。联系人:李宁。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