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监会湖南电监办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和国家电监会2012年招考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2012年度国家电监会湖南电监办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原则和方式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比例的原则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此次面试使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命制的通用结构化面试题本,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
二、 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准考证号
姓名
笔试最低分数线
输供电监管处科员
(0901382001)
382132276525
董长城
103.70
382132289011
潘晨
382143297110
吴潘
382144034106
赵兴梁
382145220718
卢毅
职位名称
准考证号
姓名
笔试最低分数线
稽查处科员
(0901382002)
382133066904
周鹏
106.90
382134043428
逄亮
382143297419
朱胜
104113032202
孙金水
100.70(调剂人员)
163144019320
丁祥
100.70(调剂人员)
三、 面试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25日中午12:50-13:10到湖南电监办(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158号中建大厦)10楼一会议室(1018室)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一)考生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并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五)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
(六)其他材料:
1.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和学生证。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的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但应在考察或体检前提供报名推荐表,具体提交时间以我办确定时间为准,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户口簿。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3.考生身份目前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须注明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及户口簿。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应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由用人单位存档备查。逾期及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我办有权取消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 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安排在2012年2月25日下午13:30。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当天下午13:10前到达候考室,进行抽签。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规定,下午13:20仍未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 面试地点
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158号中建大厦10楼。
乘车路线:
1、从长沙火车站出发,乘坐公交7路(或107路,805路)到中建五局站下车即到。
2、从长沙火车南站出发,乘坐公交16路,到高升村南下车,换乘公交102路(或123路,107路,103路,17路等),到中建五局站下车即到。
3、从长沙汽车东站出发,乘坐公交502路(或802路,703路,103路),到中建五局站下车即到。
4、从长沙汽车南站出发,乘坐公交102路(或7路,147路,123路等),到中建五局站下车,步行至马路对面即到。
5、从长沙汽车西站出发,乘坐公交17路,到中建五局站下车即到。
6、从长沙汽车北站出发,乘坐公交801路,到中建五局站下车即到。
六、 考察(体检)的人选确定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如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和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 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关于考试资格的确认
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2年2月19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wuye@serc.gov.cn进行面试确认。邮件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名称、报考职位代码、联系电话。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在2012年2月19日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应有本人签字)传真至湖南电监办综合处(传真:0731-85959955),同时电话告知联系人,确认收到材料。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随意放弃的,我们将记录考生情况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 其他事项
1、原则上考生不允许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对已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的,在进入候考室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则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完毕后,请及时离开考试现场。
2、对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3、考生食宿自理。
联系人:吴叶
联系电话:0731-85959954
湖南电监办综合处
201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