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 重要政策

江西九江市录(聘)用考试考场规则

发布:2014-11-2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江西九江市录(聘)用考试考场规则
  一、应试人员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经监考员查验无误后进入考场。丢失身份证者,必须持有由公安机关办理的临时身份证或含有本人照片并加盖户籍地公安机关专用公章的户籍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二、应试人员进入考场时必须配合监考员进行安全检测,除水笔、圆珠笔、铅笔、橡皮擦等文具以外,不得将所携带的包、手表、各种电子产品(计算器、存储器等)、通讯工具(应设置为关闭状态)、书籍、纸张、笔记、报刊资料等物品带入座位,否则,视为作弊,试卷按零分处理。上述物品要按监考员的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如有遗失,后果自负),开考后应试人员不得相互传递任何物品。
  三、开始考试30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应试人员接到试卷后,先检查页码,确认无误后,必须首先在答题卡(纸)或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填写(涂)准考证号码、科目代码等信息,听到统一铃声开始答题。不得作任何与答题无关标志。
  五、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遇试题字迹不清楚、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六、考试规定需在答题纸上书面作答的,使用黑色字迹水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工整,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需在答题卡上填涂的,须使用2B铅笔填涂,未用2B铅笔填涂的答题卡按零分处理。答案未在规定部位书写或填涂的无效。
  七、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场内吸烟;严禁交头接耳、抄袭他人答案或传递试卷(答案);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纸(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八、考试结束铃响,应试人员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和答题卡(纸)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试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员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十、除考区总巡视、副总巡视、总主考、总监督、本考点主考、监督、考务及本考场监考、巡考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十一、应试人员违反本规则或者有其它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九江市录(聘)用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九江市录(聘)用考试应试人员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一、笔试期间,凡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均属违纪行为。
  二、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由考试机构或者招录部门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所携带的包、手表、各种电子产品(计算器、存储器等)、通讯工具、书籍、纸张、笔记、报刊资料等物品带入座位;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六)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
  (七)未在答题卡规定位置上答题的,或者未用现代汉语作答的(试卷中特别指明的除外);
  (八)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市级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市级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全市录(聘)用考试的处理:
  (一)抄袭、协助抄袭的;
  (二)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通讯设备、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作弊器材的;
  (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四、在考试或阅卷过程中认定应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级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市级主管部门给予其终身不得报考全市录(聘)用考试的处理:
  (一)经查实认定为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的;
  (二)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五、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处理的,由两名以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记录,签字并存档。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事后认定与处理的,应当制作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告知书,告知书应当寄送应试人员,或者以公告形式送达;经专业机构甄别、判定为雷同卷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应试人员不服从监考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监考员、其他应试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触犯国家法律,应移交司法、公安部门处理。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jxgwy.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2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