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招警考试《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警察的执法权限
2015年江西招警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人民警察在执法工作中的权限
人民警察在执法工作中的权限:
(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二)实施行政处罚;
(三)对特定人员实行人身强制;
(四)当场盘问、检查和继续留置盘问;
(五)按照规定使用武器;
(六)按照规定使用警械;
(七)执行刑事强制措施和搜查;
(八)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先通行和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场地和建筑物;
(九)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采取保护性的约束措施;
(十)限制通行、限制停留和交通管制;
(十一)依照有关规定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十二)依照法定程序实行现场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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