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录特警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关于印发《考录特警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赣公字〔2005〕98号
各设区市公安局、人事局:
经研究,现将《考录特警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人事厅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考录特警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一、测试项目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二、测试标准
体能测试必须四项达标为合格。
项 目 |
标 准 |
|
25岁以下(男子) |
25岁以下(女子) |
|
10米×4往返跑 |
≤10〃6 |
≤11〃8 |
1000米跑 |
≤3'53〃 |
|
800米跑 |
|
≤3'56〃 |
立定跳远 |
≥2.36米 |
≥1.76米 |
引体向上 |
≥10个 |
|
仰卧起坐 |
|
≥26个(限时一分钟) |
三、测试方法
测试方法及规则按照人发〔2001〕4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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