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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8人公告

发布:2016-03-1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8人公告发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报名地点:赣南医学院指定报名处。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2016年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8人公告
  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吉州区二级甲等公立综合性医院。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江西医学院、赣南医学院201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历届硕(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公开招聘临床医生(含麻醉专业)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3月16日前,将招聘信息分别在赣南医学院、吉州区政府网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
  2、报名地点:赣南医学院指定报名处。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吉州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校开具的具体专业证明(学历、学位及专业)、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现场进行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用人单位、卫计委、人社局联合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吉州区二级甲等公立综合性医院。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江西医学院、赣南医学院201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历届硕(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公开招聘临床医生(含麻醉专业)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3月16日前,将招聘信息分别在赣南医学院、吉州区政府网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
  2、报名地点:赣南医学院指定报名处。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吉州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校开具的具体专业证明(学历、学位及专业)、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现场进行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用人单位、卫计委、人社局联合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报考总人数超过24人,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报考总人数在24人以下,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答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2、体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体检前考生提出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当天放弃、体检后因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试用与聘用
  1、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区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3个月,享受试用期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区政府批准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分配,聘用期不少于5年(在吉州区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3、叁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8229380(区人社局),8939887(区卫计委)。
  (二)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安市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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