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赣州大余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2016年赣州大余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发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7月26日-7月29日。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笔试时间:8月3日,笔试内容为本人所申报学科应具备的专业知识,题型为填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和案例分析等。
2016年赣州大余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满足城区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促进教师的正常流动,根据《大余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管理暂行规定》(余办字〔20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对象
本县农村乡镇学校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
二、选调原则
1.自愿原则。
2.竞争择优原则。
3.公开公正原则。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
(2)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3)择优选调后,若录用学校相应职称岗位已满员,愿意高职低聘。
(4)达到规定的农村乡镇任教年限,其中因组织需要分配在城区学校跟班学习的年限视同为农村乡镇任教年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达到规定的农村乡镇任教年限(定向师范生除外):
?在樟斗镇、左拔镇、吉村镇、河洞乡和内良乡学校中心校(注:指中心小学本部和中学)任教4学年(含)以上,且现仍在上述学校任教的;
?在樟斗镇、左拔镇、吉村镇、河洞乡、内良乡村完小和教学点,以及浮江乡樟东坑教学点任教3学年(含)以上,且现仍在上述乡镇村完小或教学点任教的;
?在除情形??之外的农村乡镇学校任教5学年(含)以上的。
2.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其中,小学教师报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
(2)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含已申报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申报条件,在2016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所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科或所学专业相同。
四、选调岗位。详见附件。
五、选调程序与办法
选调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1.制订岗位计划(7月22日前)。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教职工编制和教学需求情况,统筹制订选调岗位计划。
2.发布选调公告(7月26日)。县教育局在大余教育网发布选调公告,同时以文件的形式将选调方案下发到全县学校。
3.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6日—7月29日。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应携带的证件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相应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学校出具的个人工作简历、年度考核证明(乡镇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其他以本校为单位出具,证明必须由学校负责人亲笔签名,学校加盖公章);
⑥大余县2016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随通告下发)。
⑦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2张。
以上复印件、简历证明、报考申请和报名登记表均统一使用A4纸张打(复)印。报考者限报一所学校和一个学科岗位。
(4)资格审查(8月1日):报名截止后,对选调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选调全过程。
4.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各公开招考选调岗位开考比例为1:2。对报考人数或因资格审查未通过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1)笔试时间:8月3日
(2)笔试地点:水城小学
(3)笔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本人所申报学科应具备的专业知识,题型为填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和案例分析等。
5.公示和选调。根据开考学科岗位数,按照各岗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由县教育局在大余县教育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所有报考人员成绩)。有异议者经查属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人员空缺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顺延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办理选调手续。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四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四部门分管人事的领导为成员的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各项工作。
2.强化认识。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是教师正常流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顾全大局,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及时为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办理有关手续。
3.严肃纪律。严格遵守选招原则,切实做好命题、笔试、评卷等环节的保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对出现违规行为的报考者,处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选调教师考试、当年度考核等次不合格处分。
附件:
1.大余县201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1:
大余县201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岗位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计算机 | 小计 |
东门小学 | 8 | 7 | 1 | 1 | 1 | 1 | 1 | 20 | ||||||
水城小学 | 5 | 5 | 1 | 1 | 12 | |||||||||
南安小学 | 2 | 3 | 1 | 1 | 7 | |||||||||
南安中学 | 3 | 2 | 3 | 1 | 1 | 1 | 2 | 13 | ||||||
小计 | 18 | 17 | 4 | 1 | 1 | 1 | 3 | 5 | 1 | 1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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