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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102)

发布:2017-02-2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江西公务员考试预计在3月份启动报名工作。历年江西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生可结合2017年江西公务员考试用书做好备考工作,下面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就行测科目为考生提供一些练习,希望给考生带来帮助。
  2017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102)
  1.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罪犯不得假释的是:(  )
  A.甲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B.乙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C.丙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D.丁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2.物权法的立法是涉及每一个人生活的大事。按照物权法一般理论,下列选项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
  A.土地使用权
  B.抵押权
  C.留置权
  D.质押权
  3.下面属于行政工作人员违反回避制度的有(    )。
  A.某行政人员在原籍乡任乡长
  B.某行政人员在原籍县任县长
  C.属于少数民族的某行政人员在原籍民族自治县任县长
  D.某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处理自己原籍家乡发生的行政案件
  4.个体户崔某为使自己的劣质酱油能在某超市上柜,为超市部门主管汤某安排一次全家境外游,并为汤某的儿子入学缴纳了3万元的赞助费。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这一行为属于(  )。
  A.混淆行为
  B.虚假宣传行为
  C.独占排挤行为
  D.商业贿赂行为
  5.根据宪法规定,下列既是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也是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的是(   )。
  A.劳动权
  B.受教育
  C.爱护国旗、国徽
  D.批评、建议
  E.检举权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答案: A
  解析:
  《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甲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1 年,不符合假释条件,故本题选 A。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关于“假释”,《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2.答案: A
  解析:
  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他物权。其特征为: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以占有为前提;是他物权、期限物权、限制物权;是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独立物权。
  我国的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典权。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我国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由上可知,B、C、D项都属于担保物权,故正确答案为A。
  3.答案: AB
  解析:
  公务员需回避的关系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回避的类型有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地域回避三种。地域回避指公务员担任县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区的公务员除外)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在原籍任职。A和B都违反了地域回避。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
  4.答案: D
  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其中所指的贿赂,既包括行贿也包括受贿。本题中崔某对汤某构成了行贿行为。 故正确答案为D。
  5.答案: AB
  解析:
  根据《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和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C 项爱护国旗、国徽是公民的义务。D、E两项属于公民的权利。因此正确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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