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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大余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专业扑火队员招聘16人公告

发布:2017-09-1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江西大余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专业扑火队员招聘16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9月17日止。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充分发挥森林消防队伍在防火、灭火中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保障大余社会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第十九次县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结合我县的实际,拟招聘16名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原则
  (一)招聘人数:16名(注,均为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员)。
  (二)招聘原则: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员为男性青年,大余户籍,城镇和农村户籍不限。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森林消防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
  4、初中(含初中)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199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大余县户籍人员。身高1.60米以上,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5、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有严重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参与法轮功邪教非法活动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触犯法律,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不适合从事森林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核、体检、体能测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dy.gov.cn)、大余县电视台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内,并全程接受县纪检部门的监督)。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到县专业森林防火队队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报名表》(或网上自行下载),一式两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县招聘办。
  (2)报考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已婚人员提供属地计划生育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9月17日止。
  (2)报名地点及方式
  请报名者携带有关资料直接到县招聘办报名处报名(设县专业森林消防队),联系人:孟庆茜,联系电话:18970775286。
  3、资格审查
  县招聘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三)面试考核
  考核时间:2017年9月 19日,地点:县林业局四、七楼。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考官现场按百分制评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面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予以淘汰。面试成绩不带入体能测试环节。
  (四)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由县招聘办组织到县相关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五)体能测试由县招聘办根据天气情况具体再另行通知并负责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体能测试项目为5公里跑步,取成绩前16名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聘用
  对于森林消防扑火队员体能测试前16名列为拟聘用的人选,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拟聘用人选在公示阶段查处不合格,或自动退出,则按体能测试成绩排名进位列为拟聘用人选。
  四、聘后待遇与管理
  (一)对聘用人员,由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履行聘用手续并签订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为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报县林业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在森林防火重点期,聘用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食宿准军事化管理。
  (三)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大余县森林消防专业队报到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逾期不报到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聘用后由县森林消防专业队按规定定期、不定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或者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或者聘用期内旷工连续超过10天,或一年累计超20天的,报县林业局研究予以解聘,并报县有关部门备案。
  (四)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工资福利由县财政局按每人每月2600元列入预算安排;聘用人员统一办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六险,所需经费除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外,其余部分由单位承担。
  (五)为稳定县森林消防专业队队伍,建立激励机制,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直接续聘。
  五、未尽事宜,由县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县林业局 0797-8722227、县监察局 0797-8725593
  点击下载>>>
  附件:2017年大余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招聘队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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