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南昌市青山湖区纪委监察局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区纪委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一批纪检监察干部。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不设具体岗位,择优选调。
二、选调条件和要求
此次选调对象为全区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干部,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文字功底;
3.参加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为称职或优秀;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优先);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9月25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非工作日除外)。
2.报名地点:青山湖区纪委干部室(909室)。
3.报名方式:此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登陆青山湖区政务网(网址为:http://www.ncqsh.gov.cn/zw/),下载《青山湖区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面向全区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本人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由区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考人员名单,并根据报考情况确定拟选调人数。
(二)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由区纪委负责组织,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团,主要考核考察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总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待定。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撰写命题材料的方式进行,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待定。
3.笔试地点:另行确定。
(四)综合计分
将面试得分、笔试得分相加得出个人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总分200分)=面试得分+笔试得分。
(五)考察
1.将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拟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可一并参加考察,如遇个人放弃等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由区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向区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考察情况,最终由区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得分和考察情况按1:1.5的比例投票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选调试用
此次选调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享受原单位的政治、生活待遇。
四、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诚实守信,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报考和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过程中考生遇到具体的问题,请及时与青山湖区纪委监察局干部室联系,联系电话:0791-88112397。
2.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
3.请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所在单位予以支持配合。
4.公开选调工作中,本方案未涉及到的重大事项由区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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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区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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