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下属单位公开考选3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下属单位公开考选3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报名方式: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下属单位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发改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经市发改委党组研究、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充实到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选职位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员2名、市价格成本调查队科员1名。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位的,录用后只保留工资及福利待遇,职务按科员执行。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赣州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赣州市范围内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赣州市外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考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进入公务员队伍满2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9月30日)。
3、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考选市价格成本调查队职位限经济类或法学类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5、身体健康。
6、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政策研究、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现实表现良好。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2014年2月18日以后考录乡镇机关的;
6、2016年赣州市辖区内新一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选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选采取组织推荐、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选调。
(一)组织推荐。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市政中心主楼1418房。
4、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须持以下证件、资料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及当地所在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2015、2016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填好《报名登记表》(2份,原表在网上下载)并贴好1寸彩照,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现场拷贝给报考单位;
(7)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三)资格审查。由市发改委公开考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主要审核跟职位相关的证件及相关工作经历。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2017年11月2日至3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考选计划达不到5∶1的,则相应调减考选计划或取消该职位的考选计划。
(四)笔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4日,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五)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六)考察。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七)体检。对考察合格的考生,按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组织到医院进行体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八)公示。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选调公示对象,并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等媒体公示7天。
(九)经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十)调动。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须满2周年。
(十一)在考选过程中,凡被其他考选单位列为考察政审对象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我单位的考选资格,依序递补。
四、咨询电话:0797—8391270、8391240。
附件:市发改委及下属单位报名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18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