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省宜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18江西省宜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教学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宜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面向2018届毕业生招聘部分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要求与待遇
1.对象:①国内高校2018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为师范类);②国内“211”、“985”师范大学2018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含免费师范生);③江西师范大学2018届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以推荐表为准,不含省属免费师范生)。
2.要求:①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均可);②具备相应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高中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中岗位);报考心理学教师岗位需同时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证(本科学历为三级、研究生学历为二级);③成绩优秀,身心健康,无挂科补考及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待遇: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形式
宜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编办组织市直学校到相关高校组织专场招聘会。招聘单位与学生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经过面试后,择优聘用,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招聘岗位
(一)学科计划
1.宜春中学(25名,均为高中岗位):语文1名、数学3名、英语1名、政治1名、历史2名、地理2名、物理3名、化学4名、生物3名、体育1名、美术1名、计算机2名、心理学1名;
2.宜春一中(21名,均为高中计划):语文3名、数学4名、英语4名、政治1名、历史2名、地理2名、化学2名、生物2名、计算机1名;
3.宜春三中(6名,均为高中计划):语文1名、数学3名、英语1名、心理学1名;
4.宜春实验中学(4名,均为初中计划):语文1名、数学1名、生物1名、体育1名;
5.宜春八中(6名,均为初中计划):英语1名、政治1名、历史1名、体育1名、物理1名、化学1名;
6.宜春九中(96名,含高中计划85名、初中计划11名):
高中岗位85名:语文13名、数学13名、英语12名、政治6名、历史6名、地理6名、物理8名、化学6名、生物6名、体育4名、音乐1名、美术1名、计算机2名、心理学1名;
初中岗位11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1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计算机1名。
(二)招聘批次。本次招聘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次批次在华中师范大学进行,华中师范大学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再次在西南大学进行(招聘计划以现场公布的计划为准)。
五、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将《江西省宜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18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在相应高校就业信息网、宜春人事考试网和宜春教育网同时发布。
2.考生现场报名。①报名方式:考生持填写好的《宜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18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个人简历、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②报名时间:12月18日8:30开始(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2招聘大厅);12月21日8:30开始(西南大学第28教学楼104室)。③注意事项: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考生最多可报2所学校志愿(即:宜春中学、宜春一中、宜春三中3所学校中选报1所,宜春实验中学、宜春八中、宜春九中3所学校中选报1所)。请考生分别填写报名表,务必在报名表志愿栏勾选属于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2所填报学校志愿批次不能重复,否则取消审查资格),并分别递交报名学校。
3.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小组对考生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考生进行现场交流,根据交流和填报志愿情况,按岗位计划数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报名不足1:3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所有考生只能参加1所学校的面试。
4.组织面试。确定面试名单后,招聘小组电话通知考生。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华中师范大学:12月19日上午8:30;西南大学:12月22日上午8:30)到达指定地点(具体待定)集中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时间12分钟,面试教材为招聘学校现行通用教材(具体详询招聘学校)。另报考心理学岗位的人员除试讲外,还需加试案例分析;报考音乐、体育岗位的人员除试讲外,还需加试现场专长展示。
5.确定拟签约对象和签约。根据面试结果(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员,经宜春市人社局、宜春市教育局、宜春市编办等部门审核通过,现场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因考生放弃签约产生的空缺,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考生中,递补一次。
6.考核与体检。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宜春市人社局、宜春市教育局组织对学生的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协议。
7.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8.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宜春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者;3.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七、咨询电话
宜春市教育局: 0795-3998126
宜春市人社局: 0795-3271152,3272805
宜春中学:0795-3997199,罗金平(13807957985)
宜春一中:0795-3272416,王 峰(15179502817)
宜春三中:0795-3273407,周春锋(15727579257 )
宜春八中:0795-7088328,潘国荣(13766418654)
宜春实验中学:0795-3229292,王晓鹏(13870587255)
宜春九中:0795-3558199,彭一雄(1830705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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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教育局
- 2017年12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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