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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89)

发布:2018-03-05 09:42:2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江西省公务员考试网现整理发布2018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89)
  1.
  甲因为男友乙不忠而生恨意,决定杀了他。某日把乙引到家中将毒药掺入饮料中让其喝下。乙昏迷之际,甲离家到附近的湖边准备自杀。徘徊之际,甲心生悔意,跑回家中救乙,发现乙已被家人送往医院,并脱离生命危险。对甲的处罚应(  )。
  A.按既遂犯处罚
  B.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D.当免除处罚
  2.
  下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小周从编辑部领到稿酬2000元
  B.小郑购买彩票,中了5000元大奖
  C.小马经营的公司这个月收益10万元
  D.小芳办了一个培训班,每月获得4000元收益
  3.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  )。
  A.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乙和丙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C.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D.请求乙或丙承担违约责任
  4.犯罪分子刘某强奸了邻居一名9岁女孩,为掩盖罪行,又杀人灭口,尸体被发现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刘某找到铁哥们李某,将犯罪的全过程告诉李某,并希望李某承担罪责,到公安机关自首,并拿出3万元给李某,李某处于哥们义气,又贪图3万元,于是但应了刘某的要求,随后到公安机关自首。由于其交代的犯罪情节同侦查结果基本相吻合,公安机关误认为李某是作案者。当人民法院以强奸、杀人罪处李某死刑时,李某才如实交代了事实真相。经公安机关查明后,李某被释放。至此,李某已被错误扣押98天时间。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公安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
  B.检察院是赔偿义务机关
  C.李某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
  D.不予赔偿
  5.
  张某,17岁,农民,15岁时父母双亡,因与哥嫂不和,即分家另过,独自居住在父母给自己的两间平房里,靠种承包田和外出打工度日。张某(    )。
  A.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最关键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以自己的行为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本题中不是因为甲自己的行为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而是他人的行为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对于行为人而言,这实际上是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故只能成立犯罪未遂,而不是犯罪中止。甲在实施完犯罪行为之后,虽然欲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但犯罪结果实际上是由他人的行为防止发生的,所以甲成立犯罪未遂。按照刑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C
  解析:
  《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记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个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A项是稿酬所得,B项是偶然所得,D项是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C项公司经营收入应当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 A
  解析:
  题干中状况属于第三人代替履行,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合同的当事人,违约责任只能是当事人的责任。《合同法》第六十五条中说明: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故正确答案为A。
  4.答案: D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所以,本题中,不予赔偿。
  5.答案: D
  解析:
  《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17岁,自己靠承包田和外出打工度日,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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