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宁都技工学校和宁都卫校招聘教师公告
宁都技工学校和宁都卫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宁都技工学校是国家人社部对口支援宁都县重点建设的一所专门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公办学校,被列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宁都卫校是一所专门培养卫生职业技术人才的公办中等专业学校。两所学校均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强两所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身体健康,符合有关规定并适应岗位要求;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条件、专业条件、技能条件和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现役军人;
5.本县编制内管理的在职人员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考生不得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具体岗位条件
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只限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或委托报名,委托报名需提供报名委托书,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4日—23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予报名。
(三)报名地点
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1室,联系电话:0797-6926308。
(四)报名要求
1.填写《宁都技工学校和宁都卫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
2.报考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业资格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学历查询打印件,企业或职业院校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工资发放表、社保缴纳证明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4张。
3.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按《宁都技工学校和宁都卫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中的招聘岗位名称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考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并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5月31日-6月1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6月2日上午9:00-11:00,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地点:宁都三中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教育学、心理学、职业教育及技工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70%为客观题、30%为主观题。满分为100分。
4.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职数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2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6月5日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2.面试形式:幼儿教育、计算机应用、音乐、舞蹈等4个招聘岗位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电气自动化、汽车维修、服装设计与制作、饭店(酒店)服务等4个招聘岗位采取实践教学的形式进行面试。
(1)说课:应聘者根据指定教材在划定的内容范围内现场抽选与本专业相关的部分内容进行说课。现场备课(60分钟)、说课(15分钟)。
(2)实践教学:应聘者根据指定教材在划定的内容范围内现场抽选与本专业相关的部分内容现场模拟教学场景进行实践教学。现场备课(60分钟)、实践教学(30分钟)。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养能力、教学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
(三)其他事项
1.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考生按下列次序确定排名:(1)面试成绩高者;(2)国家职业资格等级高者;(3)具有大中专院校或技工学校教学经历者。
2.如某岗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以规定时间未领取面试准考证或本人书面提出放弃面试承诺为依据)使某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可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2的比例。如出现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1:2时,其录取原则为:当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该岗位考生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当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则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考场所有考生面试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面试人数已达到1:2比例的岗位,如出现考生面试缺考、面试作弊取消资格(成绩)等原因致使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比例且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该岗位视为达到面试规定比例,该岗位考生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核政审
体检结束后,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计划生育情况、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对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政审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核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编制管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宁都卫校招聘教师由宁都技工学校管理使用。聘用后,在所在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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