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抚州金溪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通知
2018年金溪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通知
根据《关于2018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8〕8号)文件精神和我县2018年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日程安排,兹定于2018年6月26日—6月27日对已经进行了现场确认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进行集中体检。为确保体检工作有序进行,现将2018年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已在金溪县教体局综教股(教体局四楼)进行了现场确认、未参加体检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体检费用
2018年6月26日—6月27日两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体检地点金溪同济医院(和谐大道6号车辆检测中心对面),体检费用由金溪同济医院按国家规定,据实收取每人150元(其中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每人200元),在金溪同济医院门诊一楼收费室交体检费。
三、体检程序安排
1.肝功能在门诊二楼注射室,抽血取样;
2.胸透在门诊一楼DR室;
3.基础基础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口腔科等)在二楼体检中心;
4.彩超在门诊二楼彩超室;
5.女生:基础检查妇科在门诊二楼妇科;
6.各科体检结束后,请把体检表交到二楼体检中心;
7.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给教体局。
四、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必须空腹,严禁进食。
2.体检必须本人参加,严禁代检,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申请人教师资格申报资质。
3.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金溪县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其中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要增加《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即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有两个体检表),否则不予体检。
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候。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取消教师资格认定资格。
金溪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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