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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赣州市寻乌县招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公告

发布:2018-06-26 16:22:4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赣州市寻乌县招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公告发布,现场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3日-7月4日 ,报名地点为寻乌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寻乌县城北新区东江源大道行政中心407室)。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寻乌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公告
  为加大我县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引进力度,全力推进职业教育均衡发展,为振兴寻乌经济提供更多更好的职业人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决定组织实施寻乌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寻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简介
  寻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寻乌分校)是寻乌县唯一一所公办职业学校,新校区位于寻乌县高速公路连接线路旁,占地200多亩,交通便捷,空气清新,环境优雅,是学子求学的理想之地。学校以“德技塑人、特色办学、质量立校”为办学宗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并与总校共享师资、设备、升学、就业等资源,实行一个学校,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方式,管理严格而规范,教学质量突出。是有识之士建功立业的理想之地。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热爱寻乌职教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党校学习所获学历,且高于最低学历条件的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如,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的,则本科、研究生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学历,另有说明的除外);考生所学专业以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319号)》附件所列专业目录(可在省人社厅网站搜索)及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考生自行网上查询下载)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年龄条件为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或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工作经历要求
  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专业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如“2年以上”指报名时仍在岗工作,至2018年6月30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专业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6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17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需提供聘用单位工作证明(注明何时间段从事何专业工作),并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工资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当中的一种或几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以印证。
  (五)其他要求
  2018届毕业生报考,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未转编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本县在编机关、事业人员不得报考本次职校教师招聘。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因在报考时已对招聘岗位作了专业限制,此次招聘考试,只进行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及面试,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6月21日-6月29日,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www.xunwu.gov.cn)公告公示栏、寻乌电视台、寻乌手机报发布本招聘公告。
  (二)现场诚信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诚信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3日-7月4日 ,报名地点为寻乌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寻乌县城北新区东江源大道行政中心407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报名时须携带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关等级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2寸彩照3张。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2018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学习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婚报考者须提交县级卫计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和招聘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为3:1 ,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允许选择一个已达开考比例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
  (四)笔试
  1、领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8年7月10日上午,行政中心407室。
  2、笔试时间地点:7月11日上午在城北新区小学笔试。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作文等(不指定教材)。笔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集中封闭评卷,笔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卷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4、其他事项:如某职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致某职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1:3的,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不核减。因上述情况入闱面试的考生(即面试达不到1:3的考生),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所有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分在不同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需计算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环节。入闱面试人数已达到3:1的职位,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3:1及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该职位视为达到面试比例,该职位考生按笔试、面试总分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五)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围绕教育教学的相关问题来考察考生岗位适应、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应变处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2、领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8年7月20日,行政中心407室。
  3、面试时间地点:7月21日在城北新区小学面试。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分高低、学历高低、职业资格等级高低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按标准收取。
  3、考核由县职业学校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2018届毕业生如拟聘用,须于公示结束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职、调动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考虑到职校教师专业的特殊性和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实际,本次职校教师招聘个别专业岗位未把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设置为报考的前置条件,但拟聘教师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者,必须在首聘期内取得,否则,不予续聘。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7-2852578
  考务咨询电话:0797-2852578
  监督举报电话:0797-2841437
  六、公开招聘工作将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监督并接受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
  七、本公告由寻乌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附件:1、寻乌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docx
  附件:2、寻乌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报名表.docx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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