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江西省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华忆教育集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教师和实验教师公告
为优化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华忆教育集团)师资结构,加强职业教育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经报相关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和实验教师共计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例如: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个人档案为准;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2)
岗位中的专业分类:本科专业分类按照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执行,硕士研究生专业分类按照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中《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试用期内,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华忆教育集团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7月25日中午12:00。
2.网上报名请将下述材料(复印件或电子件)打包以“应聘XX(岗位编号)+XX(岗位名称)+XX(姓名)”命名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869397968@qq.com。
(1)按要求填写附件2《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华忆教育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照片处需粘贴本人近期一寸电子免冠彩照);
(2)提供本人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应届毕业生证明(正式试用时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正式在编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无人事调配权单位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等。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7月26-27日(9:00——17:00)
地点: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华忆教育集团)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后,请将网上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并携相关原件材料及三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照片为网上报名的同底照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1.考试组织:招聘考试工作由吉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华忆教育集团)组织。
2.考试时间:2018年7月31日(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华忆教育集团)
4.考试形式:采用面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各岗位考试形式请在考试前一周及时关注华忆教育集团官网)。其中艺术设计专任实验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达到3人及以上方可开考。
5.成绩计算:
考试由面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组成,面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试教、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末位分数相同者一并纳入试教)。
最终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40%、试教成绩计60%的方法合成考生总成绩。
(五)拟录
最终成绩必须为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人员。
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与试教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合成总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试教成绩又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
(六)体检、公示、报到
2018年8月10日,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名单请及时关注华忆教育集团官网)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对思想品德、学习、体检等情况综合考察后进行拟录人员公示,公示期为7天。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录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请及时关注华忆教育集团官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试用确认手续,未按时参加试用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试用和录用。
(七)试用、录用、待遇
招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予以录用,签订服务期不少于五年的聘用合同书,办理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上编手续(事业编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工资待遇:年薪10万以上。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解除试用合同,不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
1.吉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6-8431221;
2.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或纪检组):0796-8286112或8225216;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江西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通信地址:吉安市吉安县吉安大道3号华忆教育集团人事处(邮政编码:343100)
咨询电话:0796-8402986、8402906(肖老师刘老师)
附件:
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华忆教育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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