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昌大学招医学实验教学中心、设计研究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
南昌大学2018年招聘2名医学实验教学中心、设计研究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实验教学中心、设计研究院等2个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各1名,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昌大学是国家原“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是国家“双一流”计划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江西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学校地处有着“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和“英雄城”美誉的江西省南昌市,拥有前湖、青山湖、东湖、鄱阳湖和抚州5个校区,其中前湖主校区占地面积4520亩,校舍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
学校现设有人文社科学部、理工学部和医学部,拥有12个学科门类的100多个本科专业,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和23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其中工程硕士有20个领域),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设有5所附属医院,共有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医学实验教学中心人解实验技术岗 | 1名 | 1.医学类(10)、生物学类(0710)专业,国家“双一流”高校、国(境)外高校、国内外国家级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本科为全日制医学类(10)专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 2.年龄要求: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联系人:万秋华联系电话:13707083558E-mail:739339484@qq.cn | ||
设计研究院工程技术岗 | 1名 | 1.建筑学类(0813),城市规划类(0853)专业,“985工程”高校、国(境)外高校、国内外国家级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本科为全日制土建类(0807)专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 2.年龄要求: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联系人:郭晔联系电话:13970852701E-mail:ndsjy@ncu.edu.cn |
备注: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15日。
2.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可现场报名或投送电子简历报名,并提供下列相关材料:①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②各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扫描件(须由所在主管部门出具)。
3.现场报名要求:须带齐条件所需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投送电子简历要求: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姓名学历、所学专业、应聘岗位、高校人才网(例如:某某大学+王某某硕士+临床医学专业+应聘医学实验教学中心人解实验技术岗+高校人才网)(附件文件包大小不得超过5M)。请应聘者如实提交相关材料,若因提供的材料不实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5.联系人:吴强徐婷杨宇光联系电话:0791-83969074
报名地址:学校人事处或用人单位联系人办公室
人事处E-mail:rscrsk@ncu.edu.cn
四、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用人单位根据需要,采取专业面试、实操考核和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其中:专业面试、实操考核成绩占总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2.专业面试、实操考核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及能力,满分合计10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心理测试:根据专业面试、实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3的,按专业面试、实操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的原则,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若某岗位所有应聘人员专业面试、实操考核成绩均低于70分,则取消该岗位本次的招聘。心理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入选名单将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心理测试达到常模者,方能进入结构化面试。
4.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创新应变、职业发展及规划等岗位适应能力,满分合计10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结构化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记为“合格”,合格者方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考察、公示
1.面试“合格”者,学校再根据其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在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检查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4.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南昌大学人事处网站“校外招聘”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如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者,不予聘用。
5.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六、聘用
考核、检查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通过,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在本单位纳入编制管理。新聘人员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在聘用岗位上的连续工作年限不少于6年,年限内不允许转岗。
七、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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