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选调外县(市、区)信丰籍在编在岗教师回乡任教工作公告
2018年选调外县(市、区)信丰籍在编在岗教师回乡任教工作公告
根据《信丰县支持外县(市、区)信丰籍在编在岗教师回乡任教选调工作实施方案》(信府办字【2018】66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外县(市、区)信丰籍在编在岗教师回乡任教选调工作,确保选调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1.审查对象:在外县(市、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且申请调入时试用期满仍属在编在岗教师,信丰籍或夫妻一方为信丰籍或夫妻一方为信丰在编在岗人员。
2.审查时间:2018年7月26日。
3.审查地点:信丰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政中心B栋405室)。
4.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已交复印件的只需带原件):个人申请(手写签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第一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在编在岗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相片两张(按顺序装好)。
5.组织审查:信丰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选调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笔试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考试违纪等情况,取消人员的录用资格。
6.审查内容: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高中教师须属高中编制且从事高中学科教学;初中教师须属初中编制从事初中学科教学;小学教师须属小学编制从事小学学科教学;幼儿园教师须属幼儿园编制且从事幼儿园学科教学。报名人员凭相关材料确认学段和学科。
(3)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高中、初中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小学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近三年考核不合格、近五年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刑事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等人员不具备本次选调资格。
二、选调办法
1.考试: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经笔试合格后进入面试;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委员会编写、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的《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中的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达60分(含)者,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7日上午 考试地点:信丰三中报告厅
3.面试:
(1)面试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到面试地点指定的集中室报到并上交手机,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迟到10分钟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面试人员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人员须在相应的“面试安排表”上签名。
(3)面试人员在应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应试违纪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面试采取说课和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说课70分,提问30分。时间每人15分钟,说课10分钟,提问5分钟内完成。
说课内容由评委在应试者根据所申报学科预先准备的2个课题说课稿(每课时一式两份打印稿)中随机确定1个课题的教学内容,重点考察对所授教材内容全面的理解和分析。应试者根据说课题目向评委口头讲述自己的教学设想,说明这节课教什么、怎样教、为什么这样教等问题,特别是要在“为什么”上进行深刻地说明。
提问主要通过观察、提问、交谈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试者对于教育教学常规及理论方面的知识掌握程度,以及仪表仪态、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由评委就教育教学常规、教育理念以及教师必备素养等方面的知识随机提问,应试者口头回答。
面试时间:2018年7月30日下午
三、拟聘体检
1.录用方式:根据选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用参考人数的90%(四舍五入)。
2.体检: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公示、调动:经体检、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办理调动有关手续。
四、咨询电话:0797-3339466
本公告解释权归信丰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信丰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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