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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赣州南康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选调农村学校干部公告

发布:2018-07-23 14:40:1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赣州南康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选调农村学校干部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27日17:00止。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人事科。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年南康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选调农村学校干部公告
  为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选调的方式,选调农村学校干部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任职。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选调工作有序进行,成立2018年南康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选调农村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万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康明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人事科,由钟建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选调的日常工作。
  二、选调指标
  选调指标为10个,其中在我区农村小学任正、副股级干部的指标4个,在我区农村初中任正、副股级干部的指标3个,在我区农村初中任正、副主任级干部的指标3个。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1.现在我区农村中心小学担任正、副股级干部,且任副股级达3学年以上的,年龄在49岁以下(1969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2.现在我区农村初中担任正、副股级干部,且任副股级达3学年以上的,年龄在49岁以下(1969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3.现在我区农村初中担任正、副主任级干部,且任副主任级达3学年以上的,年龄在49岁以下(1969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师德良好,敬业爱岗,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
  (一)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27日17:00止。
  (二)地点:区教育局人事科。
  (三)须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申请表(附件1)。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证明材料(附件2)。
  3.准考证及存根(附件3)。
  (四)准考证发放
  1.时间:2018年7月29日(星期日)。
  2.地点:区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3.注意事项:考生须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
  五、选调方式
  1.采取“笔试+任职资历加分+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选调。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任职资历加分+考核成绩×50%。
  3.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任职资历加分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类别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考核入闱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考核。
  六、笔试
  (一)时间:2018年7月30日(星期一)
  (二)地点:南康区第一小学。
  (三)内容: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
  (四)方式: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
  (五)总分:100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2.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各类电脑或具有储存功能的电子设备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七、任职资历加分
  1.城区副股级职位:在农村学校任副股级以上干部满5学年的加1分,每超过1学年再加0.5分,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2.城区副主任职位:在农村初中任正、副主任级满5学年的加1分,每超过1学年再加0.5分,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八、考核
  (一)时间:2018年8月6日(星期一)。
  (二)地点:区教育局。
  (三)方式:由区教育局组成考核组,通过现场考核的方式对入闱人员进行考核。
  (四)内容:主要考核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五)分数:100分。
  考核具体有关事项将于8月5日前通过南康教育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栏公布。
  九、选调办法
  1.根据总成绩,分类别按选调指标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调。成绩并列者,考核成绩高者优先,考核成绩相同,教龄长者优先,教龄相同,年龄长者优先。
  2.公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在区教育局公示栏内,公示期3天。
  3.公示无疑义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岗位由区教育局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情况进行安排,选调的农村初中主任级干部安排到城区股级初中任副主任级干部。
  十、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南康区教育局人事科
  2.联系电话:0797-6646561
  3.关注南康教育微信公众号:jxnkjy, 点击“通知公告”查看。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1. 报名申请表.doc
  2. 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样稿).doc
  3. 准考证及存根.doc
  赣州市南康区教育局
  2018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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