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赣州市于都县跨县选调教师公告
2018年于都县跨县选调教师工作方案
为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于发〔2013〕10号),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到我县农村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任教,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教师名额
2018年我县拟选调县外正式在编在岗教师20名。
二、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有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
(二)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现为县外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四)学历和教师资格要求:幼儿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小学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现有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初中教师资格; 高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中教师资格。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和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因计划生育等各种问题正在立案审查者。
2.采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3.有重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者。
4.我省正在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教师。
在选调过程中因隐瞒以上情况,取得聘用资格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8月8日上午8:30-下午6:00
(二)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一楼大厅
(三)需提供的材料
1.《于都县2018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报名登记表》(交一份,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在于都教育网下载、自行打印,需考生工作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以及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编制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由所服务县(市)教育局人事部门出具的编制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单面复印。
四、选调方式:面试
(一)面试时间: 8月10日
(二)面试地点:于都中学初中部
(三)面试形式:说课
说课重点考察应试者对所授教材内容的理解和分析,应试者应根据说课内容讲述自己的教学设想,说明这节课教什么、怎样教、为什么这样教等问题,特别要对“为什么这样教”进行深入阐述。每位应试者在开始说课之前请用粉笔将抽取的说课课题书写在面试室的黑板上,供评委考查应试者的书写技能。说课时间控制在5分钟,分值100分。
说课内容:班会课。
(四)面试工作流程
1.抽取时段签。8月9日下午4点钟,资格审查合格者凭复审合格证和身份证赶到于都中学初中部指定考场报到,抽取面试时段签。抽签后,面试考生要当场签名确认。
2.进入候考室。8月10日上午8点,上午时段应试考生凭身份证和资格审查合格证进入候考室(下午时段应试考生12:00前进入候考室),现场抽取面试顺序签。进入候考室后,必须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将通讯工具交考场候考室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在场内高声喧哗。
3.进入备课室。8月10日上午8:10(下午12:10),第1号顺序签应试者凭身份证和合格证进入备课室,抽取说课题目后开始备课,备课时间50分钟。以后每间隔5分钟按顺序号应试者进入备课室,依此类推。特殊情况依次提前或顺延。
4.进入测试室。8月10日上午9:00(下午1:00),第1号顺序签应试者进入考场开始说课,说课时间5分钟。以后每间隔5分钟说课一人,依此类推。特殊情况依次提前或顺延。
(五)面试纪律
1.应试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即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应试者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资料进入备课室、说课室,备课所需教材、纸、笔均由县教育局统一提供,一经发现应试者有违规行为的,按考试舞弊论处。
3.应试者必须遵守面试纪律,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面试考官,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扰乱考场秩序,不得阻碍面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4.面试评委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期间,所有考官、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要切实做好面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失、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5.凡面试评委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六)成绩统计与公布
考场设7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成绩的平均分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试者公布,并让应试者当场签字确认。
(七)选调名单公示
按选调名额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调(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选调)。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于都教育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政审
由于都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对拟调入人员政审(重点对人事档案等予以审查)。档案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九)办理调入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档案审查合格的,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并按人事代理性质列入编制管理。
五、纪检监察
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县教育局监察室将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选调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请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797-6335867(县教育局监察室)
六、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于都县2018年跨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仲涛(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蔡兰芳(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发亮、邓昌海、邓龙辉、罗慧逢、高宏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邓昌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跨县选调教师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其他
本方案解释权归于都县跨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于都县跨县选调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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