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赣州市宁都县招聘及选调中小学教师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公告
2018年宁都县招聘及选调中小学教师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公告
现将宁都县2018年招聘及选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用人员与宁都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订聘用协议对象
《宁都县2018年拟招聘及选调中小学教师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的省考统招考生、省考特岗考生、县外选调教师、定向师范生、免费师范生。
二、签订聘用协议时间
2018年8月9日—17日。
三、签订聘用协议地点
宁都县教育局人事股(二楼)。
四、签订聘用协议必备材料
(一)省考统招、师范定向、师范免费生、县外选调拟聘用人员须提供宁都县人社局人事股开具的档案接收证明。
(二)省考特岗拟聘用人员须提供宁都县教育局人事股开具的档案接收证明。
五、签订聘用协议前应做的准备
(一)领取调档函。上述各类拟聘用人员须于本人体检次日(不得迟于8月11日上午12:00)持本人身份证、笔试或面试准考证到宁都县教育局人事股(二楼)领取由宁都县人社局或宁都县教育局开具的调档函。
(二)调取档案。上述各类拟聘用人员凭调档函到本人档案存放单位调取档案。一般情况下应选择自带档案。档案采取邮寄方式者应自行跟踪邮递进度,在档案邮件封面注明档案主人姓名及调档函编号,按调档函规定写明收档单位及邮寄地址。
(三)档案交审,取得档案接收证明。省考统招、师范定向、师范免费生、县外选调等拟聘用人员须于8月17日前向宁都县人社局人事股(档案接收处设六楼)交审本人档案(毕业生一并交毕业报到证),取得宁都县人社局人事股开具的档案接收证明。
省考特岗拟聘用人员须于8月17日前向宁都县教育局人事股交审本人档案(一并交毕业报到证),取得宁都县教育局人事股开具的档案接收证明。
六、其它
1.拟聘用名单经公示后有异议者将于8月8日前个别通知有关本人,体检不合格者将于体检当天下午个别通知有关本人。未接到个别通知的人员视为公示通过、体检合格,应按本公告规定办理聘用签约手续。
2.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必备材料确有困难者须向宁都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应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毕业报到证等原件以作抵押。未提供必备材料且未抵押规定证件者,将不予签订聘用协议。
3.拟聘用人员在8月17日18:00前未与宁都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将根据有关规定递补合格人员。
4.选岗等后续事项安排请关注宁都政务网。
5.联系咨询电话:0797—6839003(县教育局人事股),0797—6926308(县人社局人事股)。
宁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