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余市分宜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公告
2018年分宜县关于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的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经分宜县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2名编外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务实,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
3.具有岗位所需年龄、学历和相应专业、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为:
报考小学岗位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初中岗位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高中岗位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无违纪违法行为。
5.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共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编外教师262名,岗位计划详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2018年分宜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报名表(附件1),以“本人姓名+学校+学科+报名表”命名,分别发送到报考学校邮箱,
分宜中学:173331710@qq.com;
分宜二中:yjh671030@163.com;
分宜三中:yzm1408@163.com;
分宜五中:xirenfa@163.com;
分宜六中:1007003161@qq.com;
分宜一小: 840591164@qq.com;
分宜二小:2719954972@qq.com;
分宜三小:1551727965@qq.com;
特教学校:jtj5882207@163.com。
联系电话:0790-5882207。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7日至8月23日。
2.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2018年8月24日上午8:30—11:30。
地点:各设岗学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时应提供材料。
网上报名相同内容的打印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并打印);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另提供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笔试。
2.考试内容为各学科专业理论知识。
3.分值:满分100分。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报考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则该岗位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确定为拟聘对象。
(三)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确定为拟聘对象。
对未达到招聘计划的岗位,可从其他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自愿原则进行调剂。
1.中学岗位调剂顺序。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为一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为一组;前一个岗位没招满,后面的岗位依次调剂;后面的岗位没招满,按最前面的岗位顺序依次调剂,直至岗位计划数招满。
2.小学岗位调剂顺序。语文、英语、数学、美术、体育。前一个岗位没招满,后面的岗位依次调剂;后面的岗位没招满,按最前面的岗位顺序依次调剂,直至岗位计划数招满。
3.同一学科在不同学校对应学段调剂,按高分到低分调剂。
4.高学段调剂到低学段。同一学段调剂后仍未招满计划,报考高学段的,可调剂到低学段。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对象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报分宜县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聘用。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报分宜县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向设岗学校派遣用工。聘用教师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每学年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辞退。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一)工资标准:基础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人均500元/月(根据考核结果适当拉开发放等次),全年发放12个月。基础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学期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情况发放。建立工资增长机制,经学校年度考核合格,从聘用第二年开始,对连续聘用的,可增加基础工资300元/月/人,最高连续增加五年。
(二)其他待遇。由劳务派遣公司为聘用人员按企业标准办理“五险一金”,单位缴交基数为基础工资+月发绩效工资部分。单位缴交比例为养老保险19%,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7%,工伤保险0.5%,生育保险0.5%,公积金8%。个人缴交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从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其他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分宜县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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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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