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井冈山市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井冈山市巡察机构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经研究,成立井冈山市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2018年我市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选调职位:科员职务层次公务员。
选调人数:4人。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井冈山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井冈山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需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规定。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2016年8月30日之前进入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4.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以及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9月14日。
报考人员可登录井冈山党建网(www.jgsdj.com.cn)、组织部公用邮箱(jgszzb@163.com)下载《井冈山市巡察机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单位出具的关于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井冈山市委组织部干部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以及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2。笔试、面试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与选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告知当事人。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考察工作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考察阶段如遇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选调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考察结束后,由选调单位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报井冈山市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人选确定后进行7天公示。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中共井冈山市委组织部干部室 6891805
监督举报电话:0796-12380、689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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