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赣州市肿瘤医院招聘公告
赣州市肿瘤医院2019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报请赣州市卫生计生委同意,赣州市肿瘤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管理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招聘方案附件中具体岗位的条件;
7、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未满5年的,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1、各岗位招聘条件、计划、及要求详见《赣州市肿瘤医院2019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月9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0年1月9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9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9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3年1月9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9日—1月23日下午5:30。
2、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赣州市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考试管理系统(http://rczp.youxiubaobao.com/)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递交材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等);
(3)在编或纳入备案管理的应聘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需提供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五、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扫描件进行初步审查,笔试(操作考试)前需重新审查证件原件,护士岗位的在操作考试前测量身高。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特殊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请市卫生计生委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录用人员各环节的成绩应不低于规定的合格分数线。
3、资格审查应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重点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考核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分类进行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一)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分类进行招聘考试考核:
第一类:参考行办职员岗位的人员,采取理论考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第二类:除行办职员岗位以外的其他人员,采取操作考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二)各类人员考试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1、第一类(行办职员岗位人员):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60:40,考生总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第二类(除行办职员岗位以外的其他人员):总成绩为100分。操作考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60:40,考生总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操作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
七、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内容
1、笔试和操作考试时间为2019年1月26日9:00—11:00。
2、笔试地点在赣州市肿瘤医院会议室,操作考试地点在赣州市肿瘤医院技能培训中心。
3、笔试和操作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掌握的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和操作成绩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根据笔试和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3,则笔试和操作考试分数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全部入闱面试。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成立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单数),面试考官由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肿瘤医院选派人员组成,设主考官1名。配备计分员、核分员、计时员和监督员等工作人员。
6、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政审
1、体检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将提前告知体检对象。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政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由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社区(居委会)等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予以公示。
九、公示与聘用
1、对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结果有异议的将进行调查核实。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公开招聘的咨询、监督、咨询
电话:0797-5162583,监督、举报电话:0797-8187315。
点击下载>>>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