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省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统一考录公务员公告
2019年江西省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统一考录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本次全省录用计划共450名。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9:00至10月14日17:00,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时间为10月26日。本次考试不指定用书,需要复习教材的考生可使用江西公务员考试用书复习。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江西省2019年度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统一考录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市、县(市、区)法院、检察院系统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50号)等规定,省委组织部、省法院和省检察院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全省录用计划共450名(其中法院录用计划209名,检察院录用计划241名)。具体招考职位和报考条件,可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和微信公众号“江西组工微讯”中查询。
二、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10月10日9:00至10月14日17:00;
(二)网上缴费:截止到10月15日17:00;
(三)打印准考证:10月23日至25日;
(四)笔试:10月26日;
(五)公布笔试成绩:11月18日;
(六)公布第一批入闱名单和调剂公告:11月21日
(七)网上调剂、公布调剂入闱名单:11月下旬至12月初
(八)资格审查、面试、体测、体检:12月;
(九)考察、公示和录用:2020年1月底前。
三、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户籍、年龄、学历、经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四、户籍条件
报考人员须为江西户籍或江西生源(研究生或“985”高校毕业的考生不限)。江西户籍是指公告之日为江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江西户籍,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参加高考的考生或江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2019年毕业生。
部分职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本地生源人员招考(本地户籍是指公告之日为该设区市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设区市户籍,本地生源是指在该设区市参加高考的考生),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五、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
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1年10月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0月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0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0月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0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测、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六、学历条件
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且该学历和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执行。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需在报名前经招录机关及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七、其他资格条件
部分职位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招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不得以之前已取得的学历报考);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截至2019年10月)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以上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网上报名的当月即2019年10月。
八、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4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点统一设在南昌。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录机关和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九、网上缴费
完成了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考生,等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10月15日17:00。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期间10月11日至13日每天17:00公布一次报名成功人数,之后不再公布。
十、笔试
报名成功的人员,要在10月23日至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范围见《江西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6日。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如下:
10月26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月26日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11月18日在江西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查询本人成绩。
十一、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出来后,省委组织部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合格线划定后,省委组织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以下面试比例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招考职位的计划录用数为4人及以下时,面试比例为3:1;计划录用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录用数为6人及以上时,面试比例为2: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11月21日在网上公布。公布内容为: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分数。
十二、网上公开调剂
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组织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期间,凡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人员,如符合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均可在网上自愿重新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结束后,由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对调剂报名人员信息进行网上预审。预审结束后,调剂系统将按调剂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入闱面试人员。调剂入闱面试人员名单12月初在网上公布。
十三、计划调减
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面试比例可降为2:1。低于2:1时,相应调减录用计划。调减计算方法为:调减后的录用计划=入闱面试人数÷2(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根据此计算公式及四舍五入原则,调剂后入闱面试人数仅有1人时仍可进行面试,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文件有关规定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计划调减表在网上公布。
十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设区市委组织部负责。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等。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下述相应材料:
(一)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其他学历情况需要认证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学历认证材料。
(二)职位要求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10月)。
十五、递补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由设区市委组织部从本职位未入闱且排名在入闱面试人数的两倍之内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考生在原报考职位和调剂报考职位均可递补时,由考生自行选择在哪一个职位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递补面试人员名单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在面试之前上网公布。
十六、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9年12月份,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公式中的单科成绩均为百分制)如下: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2。
十七、确定体检(体测)对象
面试结束后,设区市委组织部和省直招录机关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需要体能测评的职位,根据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测对象)。入闱体检(体测)名单由设区市委组织部和省直招录机关在网上予以公布。公布内容为: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
当招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二)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十八、体能测评
需要体能测评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评工作由设区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司法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当场提出重测。1000米(或800米)可在90分钟后重测1次,其他项目允许考生稍事休息后,当场重测2次。
十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司法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体能测试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测试和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测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十、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各招录机关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招录机关要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考察时还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二十二、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职位名称和代码、拟录用人员姓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
二十三、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审批手续一般应于2020年1月底前完成。
二十四、关于递补
面试前,入闱面试人员出现空缺时,按上述有关规定从未入闱面试人员中进行递补。面试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录用计划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体测)名单,此名单如出现空缺,不再从未入闱体检(体测)人员中递补。
二十五、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或经权威机构认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六、其他
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或本月)。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二十七、联系电话
考生对报名和招考工作有何疑问,可以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一)考务咨询电话
0791—12333(拨通后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省本级)
(二)政策咨询电话
0791—88901184(江西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0791—86366860(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
0791—88312417(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干部人事处)
附件:
1、法院职位表
2、检察院职位表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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