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39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下面江西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了常识判断的法律部分,供考生练习。
1.
.有一次,飞机在起飞过程中乘客罗某手机铃声响起来,乘务员和治安人员强行扣押其手机,罗不服,欲诉讼,被告方应为( )。
A.治安人员
B.乘务员
C.该航空公司
D.机长
2.
下列法律行为中属于单方行为的是( )。
A.李某订立遗嘱,将全部遗产处分给长子继承
B.王某为购买轿车提供订金
C.费某为于某代理购买化肥
D.成某缴纳个人所得税
3.
下列哪一项所反映的法律思想与其他三项不同?( )
A.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B.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C.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D.诸以官当徒者,罪轻不尽其官,留官收赎
4.2012年7月,甲、乙、丙、丁四人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了一家宾馆。2013年5月,甲因疾病死亡,其妻戊为唯一继承人。下列情形中,戊能够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的是( )。
A.甲在与乙、丙、丁签订合伙协议时约定死后由戊继承其合伙人资格
B.戊生活困难且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曾被法院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丙、丁对戊成为合伙人均表示赞同,只有乙表示反对
D.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房地产资格从业证,虽然戊不具有,但甲具有
5.
小宋受朋友之请去某饭店吃饭,中途去洗手间时,因地面油滑不慎摔倒,致使腿骨骨折。对小宋受到的损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小宋与饭店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B.小宋不是消费者,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C.小宋是消费者,所以饭店应当承担责任
D.小宋是自己不注意摔倒的,饭店并无加害行为,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 C
解析:
罗某对乘务人员和治安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应以乘务人员和治安人员所在单位为被告。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A
解析:
单方行为仅基于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即可依法成立的法律行为,“双方行为”的对称。单方行为可分为有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和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两类。前者是指行为人须向特定人作出意思表示,无须其承诺即可依法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免除债务、撤销代理等行为,又称“相对的单方行为”;后者则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无须针对任何特定人即可依法成立的法律行为,如遗嘱行为、悬赏广告行为、放弃继承行为等,又称“绝对的单方行为”。故正确答案为A。
本题相关知识点:
双方行为是相对于单方行为而言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人们习惯上亦称之为契约,是指依双方当事人相互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3.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C>项,强调的是平民百姓与贵族的法律特权,强调的是法律对卑贱者的不公平。>D>项,可以翻译为“罪比较轻,还不足以把官全部当掉的,可以保留官职交钱赎罪”,是典型的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官僚贵族特权法。>C>、>D>两项,强调的是法律对特权阶层的维护。>A>项,强调法律面前不应有特权,而应人人平等,因此,>A>、>C>、>D>三项讨论的是法律是否应该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的问题;>B>项,体现的是我国传统的“慎刑”思想,论述的是“德治”与刑法轻重的问题。故本题选>B>项。
4.答案: A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50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故B、C、D项错误,应排除;A项正确,应选。
5.答案: C
解析: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也规定:从事住宿、餐馆、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由于饭店的地面油滑而使小宋摔倒,饭店作为经营者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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