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第二批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2021年度第二批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以下简称马研院),是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批准、在原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所基础上重新组建的国家级马克思主义研究机构。
马研院现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部、马克思主义原理研究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研究部、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部5个研究部,下设基本理论、基本方略、党建党史、意识形态与社会思潮、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当代世界资本主义、当代世界社会主义、国外左翼思想、国外共产党理论、西方马克思主义等18个研究室。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工作岗位,有团结协作精神,为人正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留学人员能提供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英语需六级以上),达到学术交流水平。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院工作。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七)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人员范围
出站博士后、京内户籍社会人员。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类别
科研岗位3名,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政治学类(0302)、理论经济学类(0201)、应用经济学类(0202)、外国语言文学类(0502)专业背景。专业代码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确定。
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五、岗位职责
(一)致力于马克思主义学术研究工作。
(二)承担中国社会科学院及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交办的各项科研任务。
(三)每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按照合同进行聘期考核。
(四)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深入基层了解实际等。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7日。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并通知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决定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参加业务考察。
(四)业务考察:由马研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和聘用委员会成员共同召开会议进行业务考察。按照个人陈述、提问答辩、专家评议、投票表决的程序进行。应聘人员原则上需获得实际到会专家人数2/3以上赞成票,根据得票数量多少,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选;若获得2/3以上赞成票的人数超过招聘人数,按照得票数量由高到低确定下一阶段人选;若票数相同以考试成绩为排序依据。
(五)实习:安排应聘人员进行不少于2周的实习,确认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体检:实习合格的,安排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七)政治考察:体检合格的,对应聘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
因拟聘人选放弃或实习、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应聘人员空缺,经研究,可视情况从岗位业务考察获得2/3以上赞成票的人中按得票数量高低依次安排递补,或不再递补并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量。
因疫情影响,实习、体检、政治考察等程序可视实际情况调整先后顺序。
(八)马研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综合考试、业务考察、体检、实习、政治考察等情况,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在招聘发布公告渠道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备案:人事教育局审核拟聘人选资格条件、聘用程序等,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
(十一)办理入职手续:人事教育局备案后,由马研院人事部门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目标任务,办理入院报到手续。
七、聘用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八、报名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不接收纸质版材料,应聘者请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至电子邮箱rsc_myy@cass.org.cn。
报名材料:
1.《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
2.《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复印件、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5.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仅出站博士后提供)、获奖证明材料以及代表性论文1-2篇;
6.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
联 系 人:韩老师、上官老师
联系电话:010-85195684
电子邮箱:rsc_myy@cas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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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09/t20210903_422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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