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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务员面试热点:截车救狗

发布:2012-02-0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务员面试题材来源比较广泛,不过也经常是结合最近两年的社会热点来出题。考生需加强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思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www.jxgwy.com.cn)结合最新的社会热点给出指导点拨,考生可加以借鉴。
  【背景资料】
  近日,京哈高速张家湾收费站附近,一辆载有520只待宰狗的货车被一百多名动物保护志愿者拦截,双方同时报警。经警方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调查,该车持有真实有效的检疫、消毒、免疫等证明,僵持15小时后,这些狗被一家公司和基金会出资10万元买下并暂时救助。此事引起巨大反响。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思路点拨】
  一、“截车救狗”到底该不该
  爱心和善行的施展必须遵循法治的边界,任何侵犯了他人自由和权益的“善”,都有可能异化为“恶”。当然,这些理性的劝诫也并没有被所有志愿者接受。
  “截车救狗”的争论恐怕不会在短时间内消停,它有可能将继续发酵。值得庆幸的是,虽然没有定论,但关于“救狗”这些争论里还激发着人性之善的因子。只要有善和爱的存在,只要有法律意识的存在,争论再激烈都是好事。争论越激烈,类似“救狗”的爱心将更理性更持久更有力量,类似“截车”这样的过激举动也将越来越少。
  二、当“吃狗的权利”遇上了“爱狗的权利”
  自由并非没有边界,他人的权利正是自由的边界所在。从这个角度来看,动物保护组织的志愿者们固然可以有自身的理念和行动,但却不应将这些理念强加于人,似乎也没有道理以保护动物为名限制别人合法正当的权利,或是因此而给别人制造各种各样麻烦。当志愿者的行动逾越了他人的权利边界,的确不乏值得质疑之处。
  不过,界定动物保护组织及其志愿者的自由边界,固然不无必要,但是,假如仅仅因为现行的法律并没有禁止他人有吃狗肉的自由和权利,便认定动物保护志愿者们的做法有些过激,恐怕同样值得商榷。
  事实上,法律没有禁止,并不意味着这些行为就完全正当,无可指摘,即便有“法无禁止不为过”这样的原则在,但即便“贩狗吃狗”并没有被禁止,但“爱狗护狗”也同样并未被禁止,既然是都没有被禁止的双方之间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对立,恐怕并不能简单的得出孰是孰非的结论来,而是应该有待双方的博弈,以及法律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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